阿拉山口市辖区企业: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做好“多证合一”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工商企注字【2017】153号)及自治区、自治州推进“多证合一”改革文件的相关要求,在“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的基础上,于2017年10月1日全面启动“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换照企业范围
未换发取得“三证合一”、“五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即: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意:已换发“三证合一”“五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无需再办理“多证合一”。

二、换照时限
请未办理换照手续的企业于2017年12月31日前办理“多证合一”营业执照,逾期不再办理。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将于2018年1月1日起失效。
三、提交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申请书;
2.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3.财务负责人(身份证上需本人签字,在财务负责人信息表的下方空白处需写明:法定代表人的邮箱、公司生产经营地址);
4.联络员信息表(身份证上需本人签字);
5.公司公章。
注意:若证照遗失,需在《博尔塔拉报》登报声明,并提交遗失公告。

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怎样构成的?
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每一个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终身不变的法定身份识别码。每个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共18位,由五部分构成,其中:登记管理部门代码1位,机构类别代码1位,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6位,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9位,校验码1位。

五、未办理“多证合一”企业名单
目前,还有77户企业未办理“多证合一”营业执照,附《未办理“多证合一”企业名单》。
特此通知,望相互转告。
未办理“多证合一”企业名单


阿拉山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