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边民互市贸易秩序、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口岸经济高质量发展,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边民互市贸易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结合阿拉山口市实际特制定《阿拉山口市边民互市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5月21日至6月1日(7个工作日),征求意见期间,相关单位和个人可通过电话或者邮件形式反馈意见建议至阿拉山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白雪龙
联系电话:0909-6990106
通讯地址:阿拉山口市三个中心C区
邮政编码:833418
附件:《阿拉山口市边民互市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阿拉山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21日
审核人:达拉巴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