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市政办发〔2018〕86号
关于印发《阿拉山口市本级取消和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和证明材料事项清单》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各部门,艾比湖镇人民政府:
《阿拉山口市本级取消和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和证明材料事项清单》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8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阿拉山口市本级取消和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和证明材料事项清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自治州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关精神,切实解决政务管理服务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过多过滥和“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突出问题,让群众办事更方便、创业创新更顺畅、营商环境更优化,按照关于印发阿拉山口市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阿市政办发〔2018〕55号)和《关于转发<关于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证明材料的通知>的通知》(博州党编办〔2018〕9号)的要求,对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群众组织、事业单位的证明材料和市直相关部门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了清理,经市法制办合法性审查,阿拉山口市本级共清理出18个单位的中介服务事项和证明材料事项共127项,其中拟取消的中介服务事项和证明材料事项21项(附件1),拟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和证明材料事项106项(附件2),现予以公布。
附件:1. 拟取消证明事项(21项)
2. 拟保留证明事项(106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