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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授予阿拉山口口岸公安消防大队“忠诚履责模范消防大队”荣誉称号的请示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31日 19:31 浏览次数:

自治州人民政府:阿拉山口口岸公安消防大队自1995年建队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把党和国家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出色完成了以防火灭火、维稳处突和抢险救援为中心的各项任务,为促进口岸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阿拉山口口岸是我国唯一的铁路、公路、管道三种运输方式为一体的国家一类陆路口岸,是我国向西开放的陆桥经济带和国际贸易大通道的最前沿、国家进出口能源资源的陆路安全大通道。阿拉山口是新疆有名的“大风口”,常年8级以上大风达160多天,瞬时极大风速55米/秒、风力达17级。“国门风口”消防安全政治责任十分重大,火灾防控任务十分繁重。阿拉山口口岸公安消防大队建队18年来,始终坚持把“党委政府满意、人民群众满意”作为第一要求,把“建一流消防队伍、创一流工作业绩、树国门消防形象、为口岸发展服务”作为目标方向,全体官兵在恶劣的自然环境中,吃苦不言苦、苦干不苦熬,红心坚守国门,服务通关大局,经受住了血与火、生与死、苦与乐的严峻考验,确保了口岸火灾形势的持续稳定,为口岸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自建队以来,大队出色完成了2004年“7.18”火车脱轨成品油泄漏、2006年“6.21”建筑坍塌、2007年“12.26”暴风雪救人等抢险救援任务,成功处置了2005年九州公司综合楼建筑工地及铁路十二线库房、2007年“8.12”木茂林木材加工厂、2008年“8.10”居民区以及2012年“4.18”地平线公司换装线皮棉堆场等大风天火灾,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针对大风天火灾多发的严峻形势,消防大队积极创新社会消防管理机制,报请口岸管理委员会相继颁发了《阿拉山口口岸大风天气消防安全管理办法》、《阿拉山口口岸大风天气“禁火令”》、《阿拉山口口岸大风天气火灾扑救社会联动机制》,阿拉山口口岸消防工作形成了全民消防、多方联动的良好格局和“快速反应、应急增援、部门联动、统一指挥”的工作机制,构建了具有地域特色的大风天火灾防控体系,口岸至今已连续四年无大风天火烧连营事故发生。长期以来,消防大队全体官兵始终时刻牢记并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心系社会奉献爱心,情系群众热情服务帮困救难,坚持不懈开展爱民实践活动,十几年如一日满腔热情地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努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永远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用真情谱写了一曲又一曲拥政爱民的动人篇章,以爱民为民的实际行动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18年来,大队先后获得了“公安现役部队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公安系统青年文明号”、“全国公安消防部队先进基层党组织”、“自治区政风行风建设示范窗口”、“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口岸消防卫士”、“博尔塔拉卫士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被自治区公安厅荣记集体三等功。为表彰阿拉山口口岸公安消防大队对口岸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的突出贡献,进一步调动口岸各部门扎根口岸、建设口岸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口岸干部群众跨越式发展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凝聚民心众智实现“一年快起步、三年翻一番、五年大变样”的奋斗目标,经阿拉山口口岸党委、管理委员会研究:提请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授予阿拉山口口岸公安消防大队“忠诚履责模范消防大队”荣誉称号。妥否,请批示! 二○一二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