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基础信息公开  >>  正文
政府文件

阿拉山口市第一届人民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纪要

来源:阿拉山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31日 19:31 浏览次数:

阿拉山口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 阿市政常字〔2013〕3号

阿拉山口市第一届人民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纪要 2013年12月12日,市长尤力瓦斯·巴吐尔主持召开市第一届人民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常务副市长狄永江,副市长刘季洲、塔里哈提·阿哈提、布仁巴依尔、德力夏提·尼加提、游丽遐,政府党组成员苏金祥参加会议。现纪要如下:一、会议研究了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新疆恒祥伟业国际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置换土地的意见》。会议原则同意新疆恒祥伟业国际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的请求,进行土地置换。会议要求,由刘季洲副市长牵头负责,组织市国土资源局在办理土地置换相关手续之前,与新疆恒祥伟业国际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协议,要求该公司自行无偿拆除置换土地地面附着物,避免今后产生纠纷。二、会议研究了《关于博乐农村商业银行在阿拉山口市设立分支机构的报告》。会议认为,在阿拉山口设立分支机构,符合我市地方经济社会总体发展要求,会议原则同意博乐农村商业银行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按相关程序办理。三、会议研究了市外事侨务办《关于成立阿拉山口市边防委员会的请示》。为加强对我市边界事务和涉外工作的管理,做好边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会议同意成立阿拉山口市边防委员会。会议要求,市外事侨务办公室根据会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请市党委研究决定。四、会议研究了市应急办《关于成立阿拉山口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的请示》。会议认为,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有利于加强对我市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有效提高我市突发事件防范应对能力,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会议决定,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关于成立阿拉山口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的通知》。五、会议研究了市安监局《关于成立阿拉山口安全生产委员会的请示》。会议认为,鉴于目前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待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再提交会议研究。六、会议研究了市规划建设交通环保局《关于接收阿拉山口市客运管理职责的请示》。会议认为,今年9月市政府已就移交工作作出安排部署,目前市规划建设交通环保局已基本具备承接职责条件,会议同意进行职责移交。会议要求,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局在交接过渡期内,仍要配合市规划建设交通环保局做好相关工作。七、会议研究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阿拉山口市应急预案有关事宜的请示》。会议认为,设市后应尽快完成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会议确定,由各分管副市长牵头,相关单位具体负责,结合我市实际,编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各专项应急预案。预案编制工作总体在2014年2月15日前完成,各专项预案编制工作在2014年1月15日前完成。会议决定,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行文。(列席本次会议的人员有:市政府办公室主任阿布都艾尼·吾斯满、副主任丁鑫 、监察局局长魏松毅、发展改革统计局副局长聂亘鑫、财政局副局长李耀泽、规划建设交通环保局局长张健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童建新、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吴德斌、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王建平、人行阿拉山口支行副行长李岩,市政办相关工作人员) 阿拉山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