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基础信息公开  >>  正文
政府文件

关于做好2020年阿拉山口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阿拉山口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07日 11:40 浏览次数:

艾比湖镇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在市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市政协二届五次会议期间,与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许多宝贵的建议和提案。其中,由市政府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34件、政协委员提案42件。为充分发挥建议和提案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给代表、委员和群众一个满意答复,市政府办公室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进行了梳理,确定了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并征求了市政府领导班子的意见建议,现将这些建议、提案转交各承办单位办理(以下简称“办理工作”),并就做好办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落实责任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政议政、依法监督、民主监督政府的重要内容。认真办理建议和提案是各级各部门的法定职责,对于改进政府工作作风,促进政府工作落实,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提高对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着力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各相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带头分析研究,带头分解任务,带头督促落实,自觉把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纳入本部门、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确定专人负责、制定专门计划、明确办理时限,确保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创新工作方式,突出办理实效

各承办单位要把办理工作着眼点放在解决问题和推动工作上,采取现场办理、面商办理、联合办理、并案办理等方式方法,重点问题重点办、热点问题迅速办、一般问题热心办。要积极主动与代表、委员进行沟通,充分了解代表、委员提出建议、提案的确切意图和具体要求。办理过程中,要积极邀请代表和委员共同参与,全面了解办理进展情况,取得代表和委员的理解支持。办理后,要积极征求代表和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建议。要加强协调配合,主办单位要主动与协办单位沟通,协办单位必须主动配合,坚决杜绝推诿扯皮。要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各承办单位要建立办理工作台账,对当年建议和提案进行认真登记,对往年列入计划的建议和提案认真梳理,开展“回头看”,不办结不销号。

三、规范办理程序,严格办理时限

㈠ 各主办单位接到建议、提案后,要逐件清点、核对、签收,不得拖压搁置或自行转给其他主办单位。

㈡ 答复函均需由主办单位直接答复,不得由内设机构或下属单位答复,必须经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研究、审核把关。

㈢ 答复函一律用各单位正式公文按统一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打印并加盖单位印章。在公文主体部分,成文日期应以负责人签发日期为准,并加盖与发文机关名称一致的印章。在标识附注的联系单位时,要标明具体的办理单位、联系人及具体办理人电话。人大代表建议的答复函要抄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函要抄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㈣ 答复件要在公文眉首部分,按照办理情况在首页右上角必须标注分类(A、B、C三类,即:经主办单位办理,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得到主办单位采纳,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在本年度内能够解决的用“A”标识;所提问题主办单位已制定解决措施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用“B”标识;所提问题因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难以解决的用“C”标识),标识的位置应当在办理复函首页版心右上角第一行“类”字前的下划线上。主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把所提建议、提案的所有代表、委员的姓名一一列上。

㈤ 由主办单位会同有关部门协同办理的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协办单位要在收到建议、提案之日起10日内将办理意见函告主办单位,并抄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最终由主办单位沟通一致后答复代表和委员;需要两个以上单位分别办理的建议、提案,有关主办单位要依据各自的职责办理,分别答复代表和委员。

㈥ 各主办单位按照“面商在前、答复在后”,做到“办前沟通、办中协商、办后回访”原则,切实加强办理工作。一是主办单位在收到办理建议、提案通知时,请于3月26日前到市人社局培训会议室(临时办公地点)领取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原件,并在10日内(4月2日前)与代表、委员初次见面,填写《各主办单位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初次见面征求意见表》(附件5)(与所有代表委员见面签字)和填写《阿拉山口市二届人大五次会议(政协二届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委员提案)承办情况表》(附件6)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是在正式答复前,先将答复函样稿当面交予代表、委员听取意见并修改完善,将答复函样稿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同时报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印章、转办原件)审核,答复函样稿务必在4月25日前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三是正式答复函须经市政府分管领导审阅同意后,方可正式行文答复。各主办单位在送达建议和提案正式答复函时,不得以信函方式邮寄,须当面送至代表、委员手中,同时填写《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征求意见表》(附件7),并将填写附件7反馈意见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原主办单位应面见代表、委员,听取意见,重新研究办理,直至委员满意。正式答复函务必在5月20日前送达代表和委员(电子版通过协同办公OA系统发送至市人大办、市政办、市政协办),办理要有序、压茬进行,杜绝临时突击办理。

㈦ 各承办单位在正式答复代表和委员后,要与代表、委员做到经常性的联系、沟通,可请代表与委员到办理现场了解办理进度,也可将办理进度及时报送给代表、委员。各承办单位在报送办理进度时要抄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将适时进行督查,凡是有进展进度但没有及时报送代表、委员的,凡是在正式答复代表、委员后没有再和代表联系沟通的将进行通报。

㈧ 凡在本年度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3件以上的单位,要对办理工作做专门总结(市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印章),并于6月15日前上报(以书面和电子文档的形式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总结报告的内容包括办理工作基本情况、采纳的建议和意见、办理工作中采取的方法和措施、已解决的问题、取得的办理成效、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工作建议等。

四、加强跟踪督办,狠抓工作落实

实行县级领导干部督办制度,市政府领导按照工作分工督办分管工作内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承办单位主要领导督办本单位承办的建议和提案。市政府办公室将采取上门督办、电话催办、阶段催办等方式,加大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督查力度,及时掌握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进展情况,并适时实地督查,着力解决“重答复、轻落实,重送达、轻回访”等问题,确保建议和提案及时办理、有效落实。对工作不重视和推进滞后的,市人民政府将对相关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问责,并与各单位年度绩效考核挂钩。

附件:1.阿拉山口市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分类承办目录

2.阿拉山口市政协二届五次委员提案分类承办目录

3.阿拉山口市局(委、办)人大代表建议答复函格式(用单位正式红头文件)

4.阿拉山口市局(委、办)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函格式(用单位正式红头文件)

5.各主办单位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初次见面

征求意见表

6.阿拉山口市二届人大五次会议(政协二届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委员提案)承办情况表

7.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征求意见表

2020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郑壮壮 联系电话:159991673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