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比湖镇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全力打好春运攻坚战,加强对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实现“平安春运、便捷春运、温馨春运、诚信春运”工作目标,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阿拉山口市春运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 |
皮履屏 |
市党委副书记、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市长、综保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
副组长: |
成 群 |
阿拉山口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口岸管委会副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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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 虎 |
综保区管委会副主任、市商工局党组书记、局长 |
成 员: |
李 凯 |
阿拉山口火车站副站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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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沛华 |
国际道路运输局综合业务处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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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凌军 |
市党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文联主席、社科联主席、市文体广旅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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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 伟 |
市人社局副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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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兴凯 |
市发改委党组副书记、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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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 帅 |
市公安局副局长、正科级侦查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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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 建 |
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副局长、交通运输局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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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宏江 |
市住建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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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雷 |
市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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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池 |
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市中学党支部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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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永军 |
市卫健委党组副书记、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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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 虹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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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建勋 |
市气象局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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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浩 |
邮政阿拉山口支局局长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交通运输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黄建兼任,成员吴双博。
二、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㈠ 阿拉山口火车站。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铁路春运工作方案,负铁路春运统一组织管理和指挥调度;统筹协调煤炭、成品油棉花、农副产品等重点生产生活物资铁路运输;组织对线路、机车、客车和作业标准化进行安全检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采用预定团体票等措施,为务工人员、学生提供购票服务;加强信用建设,依法依规对严重扰乱运输秩序、危害运输安全的违法违规违章当事人和失信人采取惩戒措施;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好应急设备、应急物资和应急队伍;开展春运宣传报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做好春运信息统计报送工作。
㈡ 市党委宣传部。配合交通、铁路等部门做好春运宣传工作,营造安全有序、温暖和谐的春运氛围。
㈢ 市人社局。加强农民工流动监测,协调组织务工人员有序流动,开展农民工专项服务活动,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营造关心关爱异地务工人员的良好氛围。
㈣ 市发改委。监测分析春运期间全市交通运输行业运行状况,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指导全市价格主管部门督促客运站场、道路客运企业等有关单位严格执行相关价格政策;牵头协调指导春运相关成员单位加强信用建设,开展严重失信名单专项治理。
㈤ 市商工局。协调保障煤、电、油、气、运等重要生产要素的供需平衡。
㈥市公安局。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纠正交通违法行为;对公路易堵路段进行排查,采取应对措施,加强巡逻、通行疏导,避免大面积拥堵;加强对汽车客运站、铁路运输站场及周边地区的治安整治,净化治安环境;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开展打击道路客运非法营运行为;加强信用建设,依法依规对严重扰乱运输秩序、危害运输安全的违法违规违章当事人和失信人采取惩戒措施;与交通运输部门建立恶劣天气应急联合指挥机制和路警联动处置机制;开展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㈦交通运输系统。负责全市春运工作的组织、协调、考核和监督;拟定全市春运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春运安全督查,督促落实春运各项工作措施;调度汇总春运工作动态,做好春运信息发布;承担春运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加大安全管控力度,指导道路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纠正交通违法行为;对公路运、城市客运和汽车客运站经营企业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压实行业监管责任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好应急设备、应急物资和应急队伍;督促运输企业和汽车客运站创新服务举措,落实军人消防救援人员等出行优待权益;指导全市科学制定运输方案,适时增加道路客运和城市客运运力投入,做好道路客运、城市客运与铁路衔接,保障接驳运力充足;加强联网售票系统维护,为旅客出行购票提供便利,加大公路养护巡查力度,消除公路安全患,保障路网通,提高车辆通行效率,加强路网运行监测,对公路易堵路段进行排查,采取应对措施,避免大面积拥堵;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同公安等部门打击非法营运等违法市规行为,维护运输市场秩序;加强信用建设,依法依规对严重扰乱运输秩序危害运输安全的违法违规违章当事人和失信人采取惩戒措施;与公安部门建立恶劣天气应急联合指挥机制和路警联动处置机制;做好电煤、粮食、蔬菜等生产生活物资的公路运输保障;开展春运宣传报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做好春运信息统计报送工作。
㈧市住建局。强化建筑施工和城市道路施工的安全监管,加强对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督促施工企业做好施工现场交通安全防范工作;配合做好城区的排堵保畅工作;排查和消除建筑、市政公用设施等安全隐患。
㈨市应急管理局。落实春运生产安全综合监督管理;指导督促全市单位强化春运期间的应急处置演练,有效应对处置突发事件;依照工作职责牵头做好春运相关生产安全事故的组织调查处理工作。
㈩ 市教育局。根据学校放假时间,引导学生有序离、返校,做好学生安全出行知识及春运政策的宣传教育,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做好学生售票和疏运工作。
(十一) 市卫健委。指导全市卫生健康部门加强春运期间重点传染病风险评估监测,及时通报重点传染病风险隐患,加强对客运站场等重点场所传染病防控工作的技术指导。
(十二)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对全市市场监管部门业务指导,依据属地管理原则,对各运输企业、客运站场等有关单位落实明码标价、收费公示等进行检查,依法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对反垄断执法案件线索的摸排,不断畅通价格违法投诉举报渠道。
(十三) 市文体广旅局。春运期间发布旅游交通、天气、安全、客流等信息提示,引导游客错峰出行,提示游客在出行前注意安全风险;负责旅客组织,积极与交通运输部门衔接,配合做好旅客运输工作。
(十四) 市气象局。做好影响春运安全的重大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和服务工作,为有关部门提供春运气象信息服务。
(十五) 阿拉山口市邮政局。监督春运期间包裹、快递等物品的收寄、运输和投递服务对违反快递安全要求、服务标准和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进行查处,加强快递服务质量监督管理。
三、工作要求
㈠ 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春运工作关乎国计民生,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要民生工程。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做好春运工作作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春运工作部署,切实把人民群众出行保障好、服务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建立健全春运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监测分析,确保圆满完成各项春运工作任务。
㈡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强化春运安全监督。各单位要始终把安全生产作为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执行领导带班、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加强监控平台动态监管值守,做到点对点无缝衔接;要及时通报有关信息,遇有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必须第一时间上报主管部门,并及时组织抢险救援,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和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交通运输部门要完善预案,并做好与相关部门应急预案的衔接,确保预案可执行、有成效。
㈢创新便民举措,提升春运服务品质。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相关活动,以饱满的热情、高度的责任感投入春运保障工作,不断提升服务品质;要进一步改善旅客候乘车环境,遇有恶劣天气造成旅客滞留的,全天开放候车室并提供必要的服务;要做好老年人、军人、公安干警和残障人等特殊人群的服务工作。
请各单位于2020年2月18日前将春运工作总结报送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吴帆 电话:13209093770 邮箱:1584581696@qq.com)
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