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市政办发〔2021〕15号
关于印发《阿拉山口市创建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艾比湖镇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阿拉山口市创建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市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3月10日
阿拉山口市创建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市
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巩固阿拉山口市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成果,推动阿拉山口市义务教育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全面提升义务教育质量和水平,根据《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与要点》,结合阿拉山口市教育发展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在市域内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公平,高质量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快速提高教育质量,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
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是事关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奠基工程,不断巩固和发展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研究破解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难题,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持续加大教育投入,建强教师队伍,深化教育改革,提升教育质量,确保在2021年高标准、高质量通过自治区和国家评估认定。
三、主要任务
㈠ 统筹协调,优化教育资源配置
1.优化教师配置。高标准设置教师入门关,加强教
师培训,鼓励教师学历提高,实现教师小学专科以上学历,初中教师本科以上学历,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2人以上、5.3人以上,每百名学生拥有市级以上骨干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1人以上,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0.9人以上目标。
(责任单位:市党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
2.高标准保障硬件配置。加大学校硬件建设投入力度,提高教育财政保障能力,确保校舍建设维修、教学设备、校园安全等经费投入纳入财政预算,全面加大学校优质均衡发展力度,确保教学和辅助用房、体育场馆、教学设备等硬件配置达到标准,完全满足学校教学需要。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
3.加强学校信息化建设。加快智慧校园建设,加强学校信息化软硬件建设,保证信息化设备完好率和使用率,实现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3、2.4间以上的目标要求。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中学)
㈡ 依法履职,加大政府保障力度
1.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统筹考虑城市建设与发展、“二孩”政策全面放开及流动人口变化趋势,进一步调整优化教育资源布局,编制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做到义务教育学生入学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小学、初中分别达到100%、95%以上,确保优质资源均衡供给。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
2.落实义务教育四统一标准。采取有效措施做到阿拉山口市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义务教育学校普通教室、功能室、音美教室面积、设备配置均达优质标准;办学规模和每班级学生数不超过规定标准;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机制,逐年补充紧缺学科教师,解决教师结构性缺编问题;严格核定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确保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达到基准定额以上。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党委编办、市教育
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
3.依法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待遇。严格依法落实阿拉山口市义务教育教师待遇,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通知》(国办发(2018)89号)精神,确保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教育局)
4.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教师持证上岗率达100%,加大教师培训交流力度,在州教育局的统筹支持下,在全州范围内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补齐教师轮岗交流短板;加强教师培训,实施5年不少于360学时的教师全员培训;完善教师培训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教师培训经费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切实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师德教育,完善考核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工作机制。精心打造阿拉山口“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队伍,出台评选、考核和奖励办法,搭建名师展示舞台,充分发挥名师的示范辐射引领作用。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中学)
5.全面落实留守儿童关爱机制。贯彻落实留守儿童关爱各项政策,精准调查掌握留守儿童信息,维护每一位适龄儿童的入学权益。动员和鼓励社会各界以多种形式捐资助学,形成比较健全的留守儿童资助体系,帮助留守儿童公平接受义务教育。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工青妇工作部、市民政局)
6.保障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阿拉山口市教育发展规划,统筹解决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所需增加的学位数、教师数和财政经费等,保障随迁子女免试、免费入学。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㈢ 加强管理,实现育人高质量发展
1.规范学校办学行为。进一步增强依法办学、依法治教意识,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课程,教学秩序规范,综合实践活动有效开展,全面落实课程标准,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以精细化管理为抓手,加快现代学校制度,完善学校民主管理机制,激发教师参与学校事务积极性,结合实际科学规范制定学校《章程》,建立中小学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中学)
2.提高育人工作能力和水平。坚持以学生为本,把思想道德教育摆在学校一切工作的首要位置。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围绕提升学生核心素养,强化学校德育工作,深化体育艺术工作,提升学校体育艺术水平。创新开展综合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做好环境育人工作,校园文化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理念积极向上、格调高雅,文化育人环境浓郁、育人效果显著。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中学)
3.全面深化教育改革。改革课堂教学方式,建立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新型教学关系,改革教与学的方式,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面向全体学生,减轻课业负担,注重分层教学、分类施策,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国家质量检测学生学业水平达Ⅲ级以上。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中学)
4.加强教师信息化应用水平。完成三通两平台信息化建设,教师人人都能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完成教学任务,行政管理、教师管理、教学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均实现信息化,使信息化成为促进教学、育人和管理的有力助手,促使各项工作高质高效推进。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中学)
㈣ 坚持公平,提高社会认可度
1.强化社会参与。坚持“管、办、评”分离的原则,开展社会评价教育活动,主动听取社会对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提高社会对教育的满意度。
(责任单位:艾比湖镇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2.加强宣传力度。积极宣传教育工作成果,组织社会参加教育满意度调研,确保教育资源配置、政府保障、教育质量、社会认可四方面的评估指标均达到国家标准。
(责任单位:艾比湖镇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四、实施要求
㈠ 加强领导,全面保障。为保障创建工作顺利完成,市政府成立阿拉山口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党委、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市党委编办、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市住建局、市交通局等部门以及艾比湖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协调、落实相关工作。
㈡ 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是一项惠及阿拉山口市人民的民生工程。相关责任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推动阿拉山口教育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㈢ 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要求,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机制高效、责任明确、执行有力的工作推进格局,确保各项工作得到全面、深入落实。并针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点和难点制定倾斜政策,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督促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㈣ 突出重点,补齐短板。在实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过程中,既要突出重点,紧紧抓住师资配置、教育质量等要素,在教育管理体制机制上进行创新,不断开发、培育新的优质教育资源,又要因地制宜,按照轻重缓急,结合经济发展条件和教育基础,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推进。各责任部门要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确保各相关指标的自评结论和数据真实、准确。
㈤ 强化督导,高效推进。保障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政府督导评估机制规范运行,将政府相关部门、艾比湖镇人民政府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纳入督导评估范围,完善督查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做到定期督查,定期通报。强化督导结果运用,评估考核结果作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考核的内容。创建工作的结果与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挂钩,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因工作不认真、不扎实,影响此项工作推进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予以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