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市政发〔2021〕35号
关于建立阿拉山口市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长效保障
联动机制的通知
艾比湖镇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2020年底前实现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建立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长效保障联动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保障”精神,全面推进《阿拉山口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绩效奖励激励机制的实施方案》、《阿拉山口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绩效奖励激励机制项目管理办法》,强化组织领导,建立长效保障联动机制,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工作措施,依法保障教师工资待遇,实现全市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与公务员工资收入动态调整,做到同步预算、同步调整、同步保障、同步落实,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二、组织机构
义务教育教师工资长效保障联动机制在市党委、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实施,联席会议由市长负责召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市政办、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等单位组成,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阿力木江·肉孜 市党委副书记、政府党组成员、市长、二级巡视员、口岸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努尔古力 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成 员:朱 力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
刘合林 市党委组织部副部长
王 池 市教育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市中学党支部副书记、校长
谭 俊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副 书记、局长
陈福领 市网信党工委副书记、市财政局党
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教育局局长兼任,主要负责统筹协调相关部门落实教师与公务员工资长效机制,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成员如因人事变动由接任者自然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三、工作职责
㈠市教育局 做好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状况统计工作,按要求向财政局、人社局等部门提供基础数据,及时反馈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全面落实《阿拉山口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绩效奖励激励机制的实施方案》内容、加强教师绩效奖励激励机制项目管理。科学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做好绩效工资总量日常管理,负责制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指导意见》,指导教育系统各单位制订绩效工资考核方案,督促教育系统各单位按时、足额、公正分配绩效工资,激发教育发展内生动力。
㈡市人社局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政策,按照中小学学校报送的教师年均工资收入数据,每年测算中小学教师年平均工资收入情况,确保数据真实准确,作为教师工资动态调整依据。
㈢市财政局 将教师工资收入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教师各类工资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每年复核公务员与中小学教师工资收入数据真实性。加强教师绩效激励机制经费筹措与保障工作,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解决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所需经费,切实保障全市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教育公共服务水平。
㈣市委组织部 每年测算一次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状况,确保数据真实准确,作为教师工资动态调整依据。
四、工作要求
落实教师工资待遇关系全市广大教师切身利益,事关我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有关单位要提高认识,坚定政治站位,重视社会舆情监测和教师舆论引导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保障”精神,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加强沟通协调,主动作为,全力推动此项工作落实见效。
2021年3月10日
阿拉山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