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4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为推进阿拉山口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24〕105号),按照《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77号)及《国务院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国务院文件的决定》(国发〔2024〕14号)要求,对全市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进行清理,清理结果已经阿拉山口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共计10件,其中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政策性文件9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目录
2024年11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