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5日,市长阿力木·肉孜主持召开第二届人民政府第六次常务会议,副市长廖新刚、布仁巴依尔、古丽加娜提·胡万拜、房飞、杨勇参加会议。现将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研究了市旅游局提请审议的《关于审议<阿拉山口边境旅游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复验工作实施方案>的请示》(阿市旅发〔2017〕22号)。为确保阿拉山口边境旅游区顺利通过国家4A级旅游景区复验,不断促进我市旅游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提高景区科学化管理水平,提升景区的旅游品位,会议原则同意该实施方案。会议要求,由古丽加娜提·胡万拜副市长牵头,市旅游局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聘请专业人员指导,将方案进一步完善使之更具操作性后,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行文。
二、会议研究了市民政局提请审议的《关于调整阿拉山口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的请示》(阿市民发〔2017〕5号)。会议同意该请示,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行文。
三、会议研究了市民政局提请审议的《关于调整阿拉山口市城乡社会救助领导小组的请示》(阿市民发〔2017〕6号)。会议同意该请示,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行文。
四、会议研究了艾比湖人民政府提请审议的《关于增设综合保税区金港社区的请示》(艾镇政发〔2017〕5号)。会议认为,阿拉山口综保区六大产业构架已初步形成,政策、功能优势和引领带动作用日渐显现,综合承载能力不断增强。随着综保区企业迅速聚集,流动人口剧增,目前综保区现有的社区服务站已不能适应社区维护稳定、精细化管理、标准化服务的要求。为给综保区提供功能完善、风格多样、布局合理的社区公共服务格局,提升社区管理服务效能,使辖区居民群众享受更广更多的优质服务,会议原则同意增设综合保税区金港社区,由艾比湖镇人民政府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市党委审定。会议要求,艾比湖镇要积极与国土部门对接,确定该社区的具体行政区划范围。社区的人员、办公场所方案要进一步进行细化。
五、会议研究了市司法局提请审议的《关于成立法律服务中心的请示》(阿司发〔2017〕4号)。会议认为,我市经济社会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新时期,整体面貌发生了根本性改观,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尤其是棚户区改造、城区绿化、市政建设和综保区招商引资规划不断加大,涉及到拆迁、城区绿化、工程建设的案件明显增多,面对机关、企业和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我市法律服务形式和渠道严重不足。为了适应我市经济发展形势,更好的服务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会议原则同意设立法律服务中心,由市司法局将方案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有关规定执行。会议提出,律师事务所其场地租赁费免租期限暂定至2017年12月,公证处工作人员挂职期限暂定一年。
六、会议研究了市国土局提请审议的《关于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阿市国土资发〔2017〕5号)。为保证市艾比湖镇双语幼儿园和小学教师周转房项目顺利实施,会议同意对上述工程用地即6527022016072号宗地和6527022016073号宗地以划拨方式进行供地,由市国土局按相关程序办理。
七、会议研究了市国土局提请审议的《关于阿拉山口市6527022016049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请示》(阿市国土资发〔2017〕7号)。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有关规定,会议同意挂牌出让6527022016049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市国土资源局按相关程序办理。
八、会议研究了市国土局提请审议的《关于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阿市国土资发〔2017〕8号)。为保证市八字湖公益林管护站项目顺利实施,会议同意对该项目用地即6527022016065号宗地以划拨方式进行供地,由市国土局按相关程序办理。
九、会议研究了市教育局提请审议的《关于提高市中学宿管、厨师和厨工待遇的请示》(阿教发〔2017〕15号)。会议认为,今年自治区提出了教育惠民工程,市中学寄宿的学生多数是困难家庭的子女,从关心、支持教育事业角度,提高市中学宿管、厨师和厨工的工资,可为寄宿学生提供一个良好舒适的管理和服务寄宿环境。为贯彻好教育惠民工程,确保第一批寄宿学生早日入驻学校,解除寄宿学生家长们的后顾之忧,会议原则同意该请示,由市教育局按相关程序办理。
十、会议研究了综保区管委会办公室提请审议的《关于更换综保区海关机房及公路卡口机房UPS主机和蓄电池的请示》(阿综委办字〔2017〕27号)。会议认为,阿拉山口综保区承载产业发展能力不断增强,入驻园区企业也在不断增多,政策、功能优势和引领带动作用日渐显现。随着综保区的不断发展,企业不断入驻,过货量不断增加,为保障海关辅助管理系统及公路卡口正常稳定运行,确保园区企业高效通关,会议原则同意该请示,由综保区管委会严格按政府采购抓紧办理。
十一、会议研究了市住建局提请审议的《关于审议<阿拉山口市2017年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的请示》(阿市建发〔2017〕24号)。会议认为,棚户区改造工程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是一项惠民工程。为改善我市棚户区及危旧房群众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消除房屋安全隐患,促进城区建设健康发展,会议原则同意该方案,由市住建局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行文。会议要求,市住建局近期要尽快提出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具体推进措施,各项措施要明确时间节点,确保拆迁如期完成。
十二、会议研究了市住建局提请审议的《关于成立阿拉山口市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的请示》(阿市住建发﹝2017﹞23号)。会议认为,目前我市正处于大发展、大建设时期,近年来投入了大量资金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方面建设,由于目前尚未设立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导致无法开展工程质量监管工作。为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切实提高基层工程质量监管能力,会议原则同意成立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会议要求,市住建局要积极与自治区、自治州对接,争取支持。
十三、会议研究了市安委办提请审议的《关于表彰2016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优秀、良好单位的请示》(阿市安委办发﹝2017﹞5号)。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激发各部门、各单位的积极性,确保在新的一年我市安全生产持续保持良好稳定的局面。会议同意表彰2016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优秀、良好单位,由市财政局做好奖金筹备,在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发放。
十四、会议研究了市卫计委提请审议的《关于申请实施全民健康体检存在问题整改的请示》(阿卫计发﹝2017﹞14号)。会议认为,全民健康体检工程是自治区“九大惠民工程”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我市一项重点工作。为贯彻落实好全民健康体检工程相关要求,会议原则同意该请示,由市卫计委与财政部门对接,按有关规定执行。会议要求,市财政局要严格把关,严格按照自治区全民健康体检经费标准足额核拨相关经费。
十五、。会议研究了市财政局提请审议的《关于批准<2017年阿拉山口市财政预算安排情况(草案)>的请示》(阿市财发〔2017〕4号)。为有效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努力改善民生,深化财政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根据《预算法》及财政部《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相关要求,会议原则同意该请示,并提交市党委审定。
十六、会议研究了市新桥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提请审议的《关于市财政向阿拉山口市新桥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注入流动资金的请示》(阿新桥发〔2017〕05号)。会议同意该请示。会议要求,市新桥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要合理计划,把经费用好用活。
十七、会议研究了市党委批办的《阿拉山口海关关于监管现场协勤人员需求的函》(阿关函〔2017〕10号)。会议认为,阿拉山口海关一直以来在服务口岸经济发展中做出了很大贡献。为落实好各项维稳措施,确保口岸通关高效顺畅,会议原则同意为阿拉山口海关增加协勤人员。会议要求,市人社局会同口岸办与海关相关科室对接所需人数事宜,提出具体意见,由市人社局提交市党委人事领导小组研究。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有关事项。
(列席本次会议的人员有:马秀英、杜有仓、地力夏提、乌朗巴特、蔡虎、李耀泽、宋新莹、侯华伟、安娜、王雷、黄建、刘文新、丁鑫、马永军、姜虹、阿布都艾尼·吾斯满、白志强、张学海、刘志鹏及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