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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

对阿拉山口市二届政协三次会议第7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阿拉山口市人力资源和社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23日 18:04 浏览次数:

A类

阿市人社发﹝2018﹞24号 签发人:马秀英

对阿拉山口市二届政协三次会议第7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曹卫东、买尔旦·司马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阿拉山口市企业用工难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回复如下:

今年年初以来,我局深入辖区内企业进行用工需求摸底调查,以实地走访、电话联系、QQ等形式联系我市企业50余家,企业反馈近期用工需求人数共计207人,及时将收集整理的企业招工信息发布在阿拉山口零距离、阿拉山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服务号、微信居民群等平台,共发布招工信息184条。结合我市实际,组织我市企业参加“春风行动”专场招聘会,通过现场交流实现企业与求职者之间的双向了解。同时,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积极做好南疆农村富余劳动力转入就业工作,今年以来,我市共接收皮山县、墨玉县农村富余劳动力141名,分别充实到我市纺织、加工型、安保等企业,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企业“招工难”问题。

针对企业用工成本高的问题,企业可根据《自治区社会保险补贴办法》(新人社发〔2015〕55号)政策规定进行申报,补贴标准如下:一是各类企业新招用新疆籍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补贴,按其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50%给予补贴;二是各类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之和给予补贴;三是中小微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困难企业招用新疆籍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为劳动合同实际履行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我局将会进一步做好宣传工作,将政策文件依据发布在各类平台,以便符合申报社会保险补贴的企业及时申报。

特此回复。

阿拉山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20日

联系人:苏晓琳 电话:6992399

抄送:市政协办公室(2)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1)份

阿拉山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