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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

对阿拉山口市二届政协二次会议第10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阿拉山口市人力资源和社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24日 18:07 浏览次数:

A类

阿市人社发﹝2018﹞25号 签发人:马秀英

对阿拉山口市二届政协二次会议第10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刘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参照事业编警务人员出台管理使用办法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回复如下:

首先您提出的其中优秀的管理岗位人员享受引进人才待遇,可以根据个人意愿在市直单位交流使用这一建议,市公安局可对照《阿拉山口市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暂行办法》(阿市党办发〔2014〕90号),提出符合条件的人选上报至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其次我市事业编人员及参照事业待遇人员工资待遇须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相关标准执行,县市级政府无权限进行调整。针对绩效考核增大比重方面,市政法委、市公安局可结合警务人员工作的实际,在绩效奖金总量不变的基础上拟定警务人员绩效考核量化建议方案,通过树立想干事、敢担当、有实绩的用人导向,有效地发挥警务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特此回复。

阿拉山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20日

联系单位:阿拉山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苏晓琳 电话:6992399

抄送:市政协办公室(2)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1)份

阿拉山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