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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

关于对阿拉山口市二届政协五次会议第03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阿拉山口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24日 13:12 浏览次数:

银楠、姚云飞等二位委员:

您(们)二人在阿拉山口市二届政协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帮扶企业做好安保工作,减轻企业负担”的提案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公安机关作为党和人民的“刀把子”,其任务是维护国家稳定,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阿拉山口市公安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扎实做好保持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社会治安稳定为目标,不断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我局民警认真履职,以查隐患,促整改为目的,进一步加强单位场所治安管理工作。检查均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维稳标准进行检查,公安机关所作出的警告、罚款、拘留等处罚程序均正当合法,使用法律准确。对企事业单位常态开展指导培训,不断提升保安的业务能力水平,确保各项安保措施落到实处。

我局以《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以及《自治州常态化维稳工作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维稳要求作为检查标准,督导组检查均依照标准检查。我局民警在检查过程中,以促整改为目的,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下发整改通知书,对多次不落实整改的企事业单位主要以《治安管理处罚法》《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法规对当事人进行处罚。2019年我局对企事业单位下发463份,办理涉及行政管理性案件47起(警告38起、处罚9起),其中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理案件11起,占比23.4%。对宾馆旅店业下发整改93份,办理案件13起(警告4起、处罚9起),其中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理案件1起,占比7%,不存在均按违反了反恐法进行处罚的情况。通过近几年的攻坚,全疆反恐维稳形势稳中向好,但“三期叠加”的态势没有根本改变。企业需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反恐维稳工作,依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第二条第二款、《关于转发<自治州常态化维稳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阿市党政法发【2017】40号)文件、《博州人员密集场所、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行业场所反恐怖袭击安全防范建设实施意见》第六条第三款第11项、《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五条,配备相应数量的保安员和带班人员,强化企业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

针对您二人提出的“帮扶企业做好安保工作,减轻企业负担”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我局将以枫桥经验为依托,以《百万警进千万家》“六必进”进企业为契机,常态化开展进企业帮扶工作,依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积极指导、监督企事业单位、宾馆旅店业落实各项维稳工作措施,进一步提升企业内部防范水平。在日常检查过程中,强化安保人员的技能培训,切实增强企事业单位、宾馆旅店业内保人员安全防范能力。二是依照《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做好对保安服务活动监督管理工作。依照《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指导、监督旅馆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协助旅馆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业务知识的培训,依法惩办侵犯旅馆和旅客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分子。三是保安证的办理具有相应严格的法律程序,需经过报名、审核、培训、考试合格通过而取得。我局将严把保安员从业关,及时收集整理保安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依照《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对符合申领保安证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由州公安局进行统一培训考试合格后取得证件。切实加强保安员考试取证工作,提高持证率,确保依法持证上岗开展保安服务工作。四是当前反恐维稳形势依旧严峻复杂,我局将继续按照《企事业单位内部保卫条例》《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等标准要求,指导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保卫防范工作,以帮扶指导为主,帮助企事业单位、宾馆在各项工作中查找不足,进一步提升安全防范能力。对多次拒不配合的企事业单位、宾馆,依照相应的法律法规处罚。五是我局将依托《加快推进落实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行动计划》,加强“治安防控圈”建设。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协调整合各方面资源,调动各方面力量,加大公安信息化应用力度,切实发挥公安检查站“护城河”、“过滤网”的作用。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实现第一个百年目标之年,做好今年反恐维稳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我局将全力以赴做好阿拉山口市社会治安稳定工作,进一步提升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能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最后,感谢您二人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维护稳定人人有责,美好的生活更是离不开广大群众的参与。作为公民,维护国家安全是我们的义务。作为新疆人,维护边疆社会稳定是我们的责任。作为山口市民,国家需要我们守护好这最后“一道门”。新疆的反恐形势依旧严峻,希望我们“警民一家亲”,相互配合,共同做好维稳安保工作,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奉献力量。

阿拉山口市公安局

2020年5月24日

联系单位:阿拉山口市公安局

联系人:李安康 电话:09096991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