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文件
新政发〔2020〕17号
关于表彰2019年度自治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天山杯”竞赛获奖地(州、市)、县(市)的通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
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9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区
上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
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
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贯彻落
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
“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坚持“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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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以改善农牧
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牧民增收、保障农村经济平稳发展为目
标,全力推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全面推进河
(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转变,着力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
度和用水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水利安全监管,全面深
化水权水价综合改革,健全完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有效提升水利
管理服务水平,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
出了一批先进单位。
为表彰先进,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2019年度农田水利基本
建设“天山杯”竞赛中表现突出的5个先进地(州、市)和10个综合
奖获奖县(市)、15个单项奖获奖县(市)予以通报表彰。
各地各部门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不断创新水利建设管理机
制,全面提升水利建设管理水平,为推进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稳定
作出更大贡献。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开拓进取、再创佳绩。
附件:2019年度自治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天山杯”竞赛获奖
地(州、市)、县(市)名单
2020年3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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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19年度自治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天山杯”竞赛获奖地(州、市)、县(市)名单
一、先进地(州、市)(5个)
塔城地区、昌吉回族自治州、阿勒泰地区、阿克苏地区、和田地区。
二、先进县(市)综合奖(10个)
乌苏市、昌吉市、巩留县、沙雅县、布尔津县、于田县、鄯善县、
焉耆县、木垒县、博乐市。
三、县(市)单项奖(15个)
(一)水资源管理奖(3个)
沙湾县、鄯善县、库尔勒市。
(二)安全饮水奖(3个)
麦盖提县、于田县、奇台县。
(三)水利管理与改革奖(3个)
玛纳斯县、塔城市、伊吾县。
(四)建设与管理奖(3个)
精河县、青河县、和田县。
(五)实行河湖长制奖(3个)
特克斯县、阿克苏市、福海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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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宣传部、农办,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政协办公
厅,高法院,检察院,各大专院校,各人民团体,生产建设兵团,新
疆军区,中央驻疆各单位,各新闻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3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