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2024年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计划及主要指标的通知
新政发〔2024〕9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24年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将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主要指标印发你们,请据此安排好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
附件:1. 2024年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2. 2024年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2024年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