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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

阿拉山口市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17年9月

来源:阿拉山口市市场监督管理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08日 12:49 浏览次数: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填报单位:阿拉山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填报时间:2017年9月25日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阿食药监食当罚【2017】1号

阿拉山口南粉北面小吃店涉嫌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容器的容器,清洗消毒不合格一案

阿拉山口南粉北面小吃店

新餐证字2015 652702 000012

鲁燕

餐饮具抽验不合格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给予责令整改和警告的行政处罚

已于当日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阿拉山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7年8月28日作出处罚决定

2

阿食药监食当罚【2017】2号

阿拉山口老万里香八珍烤鸡店涉嫌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容器的容器,清洗消毒不合格一案

阿拉山口老万里香八珍烤鸡店

新餐证字2015 652702 000010

胡远军

餐饮具抽验不合格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给予责令整改和警告的行政处罚

已于当日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阿拉山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7年8月28日作出处罚决定

3

阿食药监食当罚【2017】3号

阿拉山口成渝酒家涉嫌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容器的容器,清洗消毒不合格一案

阿拉山口成渝酒家

新餐证字2016 652702 000001

周群英

餐饮具抽验不合格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给予责令整改和警告的行政处罚

已于当日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阿拉山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7年8月28日作出处罚决定

4

阿食药监食当罚【2017】4号

阿拉山口老百膳阁汤锅坊涉嫌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容器的容器,清洗消毒不合格一案

阿拉山口老百膳阁汤锅坊

新餐证字2016 652702 000003

陈光能

餐饮具抽验不合格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给予责令整改和警告的行政处罚

已于当日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阿拉山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7年8月29日作出处罚决定

5

阿食药监食当罚【2017】5号

阿拉山口麦戈莱烧烤店涉嫌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容器的容器,清洗消毒不合格一案

阿拉山口麦戈莱烧烤店

新餐证字2016 652702 000015

罗琴琴

餐饮具抽验不合格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给予责令整改和警告的行政处罚

已于当日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阿拉山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7年8月29日作出处罚决定

6

阿市食药监药当罚[2017]01号

阿拉山口杰人堂大药房未开具药品销售凭证一案

阿拉山口杰人堂大药房

王宏

未开具药品销售凭证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给予责令整改和警告的行政处罚

已于当日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阿拉山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7年9月9日作出处罚决定

7

阿市食药监药当罚[2017]02号

国药控股博州药业有限公司阿拉山口药店未开具药品销售凭证一案

国药控股博州药业有限公司阿拉山口药店

营业执照编号:91652702784674459D

刘新宇

未开具药品销售凭证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给予责令整改和警告的行政处罚

已于当日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阿拉山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7年9月10日作出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