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进口岸工作支持外贸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16号)中“对查验没有问题的免除企业吊装、移位、仓储等费用,此类费用由中央财政负担”要求,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口岸查验和通关流程,提升阿拉山口口岸服务环境,阿拉山口市商务和口岸管理局制定了《阿拉山口口岸关于免除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全面试点工作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2025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11日。
征求意见期间,相关单位和个人可通过电话或者邮件形式反馈意见建议至阿拉山口市商务和口岸管理局。
联系人:刘艳丽
联系电话:0909—6992210
电子邮箱:alskdtg@sina.com
通信地址:阿拉山口市综保区企业服务中心六楼
邮政编码:833418
附件:
《阿拉山口口岸关于免除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全面试点工作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x
审核人:艾双飞
阿拉山口市商务和口岸管理局
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