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比湖镇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阿拉山口市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细则》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1月25日
阿拉山口市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细则
根据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州政办发〔2016〕99号)精神,结合阿拉山口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总体要求
按照《自治州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博州政发〔2016〕76号)部署要求,大力推广随机抽查,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切实解决当前一些领域存在的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提升监管效能,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二、基本原则
㈠ 坚持依法依规原则。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执法行为,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㈡ 坚持公正公开原则。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不同领域检查对象分别采取适当的随机抽查方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程序、结果等,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接受社会监督。
㈢ 坚持高效便民原则。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努力实现执法成本最小化和执法效能最大化;转变执法理念,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㈣ 坚持协同推进原则。建立健全相关信息数据共享平台,协同推进各部门、各领域随机抽查机制建设,探索推进跨部门跨行业联合随机抽查。
三、主要任务
㈠ 制定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一单)。对照行政权责清单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要大力推广随机抽查,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应包括抽查主体、抽查依据、抽查内容、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抽查方式及要求等内容。州法制办负责制定统一的执法检查表格,做到一张表格管检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经市审改办(市党委编办)审定后向社会公布,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
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2月10日前完成)。市审改办负责审核汇总(2月13日前完成)、市法制办负责制定执法检查表格(2月18日前完成)、市电子政务办负责网站公布(2月23日前完成)。
㈡ 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两库)。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名录库(要涵盖全部被监管企业,并根据信用状况分为良好、一般和不良三类)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要包括行政执法人员的工作单位、执法范围、证件编号等信息)。
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2月8日前完成)。市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市场主体名录库审核(2月8日前完成),市审改办(市党委编办)负责检查人员名录库审核(2月12日前完成),市法制办负责检查人员名录库审核及“两库”汇总(2月14日前完成),市电子政务办负责网站公布(2月16日前完成)。
㈢ 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抽查机制(双随机)。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行政执法部门(含法律法规授权、委托的组织)要认真落实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和备案管理制度,在开展行政执法检查中,建立和完善“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并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使之逐步成为事中事后监管的主要方式。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通过摇号等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行政执法人员。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2月8日前完成)。市审改办负责检查、统计、汇总(2月14日前完成)。
㈣ 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监管领域实际情况,编制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在1年内对同一市场主体的抽查原则上不超过3次;对投诉举报多、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公共安全、环境保护等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特殊行业、重点领域的市场主体,要增加随机抽查频次。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
㈤ 规范随机抽查执法行为。对检查对象实施抽查时,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检查通知书》。行政执法人员与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依法回避。开展随机抽查时,除法律法规规章有明确规定外,一律不得收取费用。行政执法部门根据抽查的需要,依法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开展审计、检验、检测、鉴定、评估等产生的费用,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行政执法部门支付,相关费用从部门预算经费中统筹解决。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
㈥ 加强随机抽查结果的运用。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按照“谁抽查、谁公示”的原则,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结果正常的,自抽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对抽查有问题的,依法作出处理并向社会公示,其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在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对抽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行为,要及时通报或移交有关部门;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市电子政务办负责网站公示。
㈦ 建立健全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加快各级政府部门之间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依托全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完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对市场主体的抽查监管信息实行集中汇聚,统一公示,形成监管合力。
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电子政务办。
㈧ 推进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根据随机抽查结果,通过建立健全企业生产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等管理制度,完善市场主体信用约束联动措施,对失信检查对象在经营、投融资、土地供应、进出口、出入境、新公司注册、招投标、政府采购、评优评先、行政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实行市场禁入制度。通过建立联合惩戒机制,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电子政务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㈨ 积极探索开展联合抽查工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结合实际,按照“双随机”要求,制定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提高执法效能,降低市场主体成本。
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各行政执法部门。
四、组织实施
㈠ 提高思想认识。推广随机抽查是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举措。艾比湖镇、市直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积极落实工作任务和措施,依法高效发挥监管职能,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㈡ 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推广随机抽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要严肃工作纪律,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对检查对象开展随机抽查时,不得妨碍检查对象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检查对象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㈢ 强化统筹协调。随机抽查不仅要在市场监管领域推广,也要在各部门检查工作中广泛运用。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抓好督促落实,总结交流经验,务求随机抽查工作取得实效,把简政放权改革向纵深推进,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㈣ 抓好任务落实。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建立本部门、本系统随机抽查机制;民政、工商、机构编制管理部门负责协助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提供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名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强与上级部门的工作衔接,积极参与到全区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公示与共享交换平台建设中去。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本通知要求,抓紧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在本部门、本领域推广随机抽查的任务安排和时间进度要求,于2017年2月6日前报市审改办。
㈤ 注重宣传培训。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注重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争取各界支持。要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探索完善随机抽查监管办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