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阿市党办发〔2014〕100号文件,现将艾比湖镇内设党政机构公开如下:
党政办公室
分管领导:谭俊
科室主任:艾尔登巴特
办公室电话:0909-6999302 0909-6999318
办公地点:艾比湖镇便民服务中心三楼(309室、3011室)
主要职能
主要负责镇党委、政府机关相关的综合协调、综合服务、督查考核、机关保密、文书档案、安全管理、后勤保障等事务;负责人大主席团、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负责财务、信息信访及群众工作。
职责简述
㈠ 办公室工作
1.负责镇党委、政府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日常文书的处理,领导工作指示、批示的传达和催办落实,各种会议事务工作和领导同志参加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
2.围绕镇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收集信息,反映动态,承担文件、文稿的起草、修改和考核工作。
3.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掌握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4.做好来访接待、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和办公自动化管理。
5.负责对镇机关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全局性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6.负责州、市级会议通知、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会、例会、机关社区政治学习会。
7.负责做好镇机关各种会议的会务工作,包括:会场布置、会议记录、会议精神贯彻执行及完成相关工作。
8.负责做好印章管理工作。
9.负责驾驶员的日常管理工作,驾驶员负责车辆日常维修与养护。
10.镇(街道)红头文件的文字内容审核、格式审核;红头文件号配给。
11.收集、整理、统计各社区上报的党务,负责镇(街道)党务信息编辑、上报工作。
12.做好政务、社区务公开工作。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㈡ 财务工作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预算、税收、财务、会计等方面的法律、法令。
2.编制全镇中长期财政计划和年度财政预算草案,执行批准的财政预算;编制全镇财政决算。
3.管理和监督全镇各项财政收支,负责财政资金的调度和拨款。
4.贯彻和制定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制度。管理镇级预算内基建拨款等各项财政支出,监督各项财政的分配和使用。
5.负责镇预算外资金的收入、分配及监督管理工作。
6.监督执行全省统一的财政、财务开支标准、费用定额和总预算会计制度、单位预算会计制度。
7.承办镇政府交办的政府采购等其他事项。
8.计算发放全镇人员工资,缴纳社保等费用。
党群办公室
分管领导:谭俊、哈斯夫、张贺琤
科室主任:张舒
办公室电话:0909-6999315
办公地点:艾比湖镇便民服务中心三楼(3020室)
主要职能
主要负责党的纪律检查、组织人事、老干、宣传思想、精神文明、文化体育、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社区建设工作。
职责简述
㈠ 组织、人事工作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党政领导的指示要求,认真做好干部的管理、考察、考核工作;抓好党员、干部和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加强对后备干部的培养和考察,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2.抓好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做好筹备党代会,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及基层党组织的设置、调整工作;检查督促基层党组织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等制度的执行情况。
3.认真做好党员的管理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党员目标管理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做好党内统计和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工作,抓好全镇优秀党员的评比、表彰工作。
4.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制订年度组织发展计划,组织和指导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培养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党员发展和预备党员转正的组织手续。
5.做好党员、干部来信来访工作。
6.负责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日常工作及“访惠聚”活动日常工作。
7.负责人事档案管理。
8.完成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㈡ 纪委、监察工作
1.协同镇党委、政府抓好党风、政风建设。掌握镇党风廉政建设动向,及时向上级反映,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受镇党委、政府委托负责制订镇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划,参加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检查和党员、干部的评议考核,督促检查党风责任制和廉政措施的落实。
3.负责监督检查镇党委、各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各项政策的情况、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情况以及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情况。监督检查全镇工作人员和由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命令的情况。
4.受理镇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有关党风党纪、政风政纪问题的检举、揭发和控告,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受理党组织和党员的申诉、监察对象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严格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要求办案执纪。
㈢ 对外宣传及精神文明工作
1.运用各种文化艺术手段以及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向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科学教育、和党的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
2.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娱乐和体育活动,繁荣文艺创作、辅导和培训社区基层的文艺和体育骨干、活跃群众文化生活。
3.积极做好新闻、广播、宣传栏等宣传媒介报道工作,对全镇重大活动、节日、纪念日做好活动准备工作。
4.协调、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社会宣传工作,指导教育、卫生、爱卫、计划生育、体育、市容等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
5.负责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镇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规划,指导、协调、督促全镇的创建工作。
6.配合协助上级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党的宣传工作。
㈣ 工会工作
1.宣传贯彻上级关于工会工作的方针、政策、精神要求,把发展、稳定和维护职工具体利益结合起来,引导和教育职工积极投身改革,努力建设“四有”职工队伍。
2.掌握基层工会组织状况,协同做好基层工会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工作,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好工会干部的培训工作。
3.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收集群众合理化建议,做好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评先表彰工作,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
4.组织开展有益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寓教于乐。
5.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做好女工“五期”保护工作,协助做好计划生育宣传工作。
6.承办上级工会、镇党委交办的其它临时任务。
㈤ 团委工作
1.指导、帮助团支部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团员、青年,统一团员和青年的思想,使团支部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方向,充分发挥共青团的助手作用和团员、青年的突击手作用。
2.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团支部的工作,支持他们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团的活动。
3.积极帮助团支部骨干学习业务,总结工作经验,搞好传帮带,不断提高他们的理论素质和工作水平。
4.帮助团支部作好团员的教育和发展工作。
㈥ 妇联工作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提高妇女整体素质。
2.负责全镇妇联日常工作,组织好妇女的各种活动。
3.抓好妇联系统的宣传教育工作,团结、教育和引导广大妇女,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4.为妇女儿童服务。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认真做好来信、来访的接待工作,开展普法宣传和提高妇女儿童的法治意识好自我保护意识。
5.在完成妇联各项工作任务的同时,服从镇党委、政府的其他中心工作。
综合治理办公室
分管领导:何敬民、张超
科室主任:邝彪
办公室电话:0909-6999065 0909-6999317
办公地点:艾比湖镇便民服务中心二楼
主要职能
主要负责综治、统战、民宗、司法、依法行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流动人口管理、消防等工作;协助做好镇人武工作。
职责简述
㈠ 综合治理工作
1.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牵头、协调任务。严格依照国家法律和政策办事,指导并督促基层各单位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2.治安联防队的日常工作,减少可防性案件的发生。
3.做好平安创建、无邪教创建工作,通过自治区验收。
4.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把矛盾及时化解在基层,防止因处理不妥引发集体上访事件,参与做好人民来访、来信来访接待工作。
5.开展法制、道德宣传教育,提高公民学法、用法、守法自觉性,促使公民整体素质的提高。
6.完成镇党委、政府、政法委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㈡ 统战民宗工作
1.在镇党委的领导下,负责镇、社区的统战民族宗教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统战民族宗教工作政策方针及相关法律法规,做好统战民族宗教工作。
3.定期组织辖区内统战成员、宗教人士进行统战理论、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学习。
4.定期走访,建立健全统战民族宗教工作基础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5.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利用谈心、交友、走访慰问等有效形式协调关系,增进了解,化解矛盾,维护镇和谐稳定。
6. 定期检查指导社区统战民族宗教工作,落实统战民族宗教工作责任制。
7.落实好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㈢ 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建立健全全镇安全生产管理网络体系,落实成员单位和相关人员的安全责任,并落实情况加以督查。
2.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查处事故隐患和违章行为,对辖区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加强宣传教育和检查指导。
3.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指导相关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达标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
4.不断完善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实施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对其他部门的安全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督促指导。
5.定期向镇主要负责人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及下阶段工作目标。
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办公室
分管领导:何敬民、张贺琤
科室主任:赵燕
办公室电话:0909-6999308
办公地点:艾比湖镇便民服务中心三楼(3019室)
主要职能
主要负责就业和社会保障、城镇社会保险、民政、交通、计生、教育、科技、卫生防疫、红十字会、食品药品安全、爱国卫生、环境保护、绿化、旅游、城镇建设、统计、土地、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等工作。
工作职责
㈠ 计划生育工作
1.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一法三规”和人口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知识,规范计生工作人员的工作流程,依法管理、依法行政。
2.全面宣传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帮助育龄群众解决生育、生活、生产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3.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安全、可靠、有效的避孕节育方法,宣传有关的避孕节育知识。
4.对辖区居民超生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5.对辖区发生人员变化需及时录入到流动人口平台及计生系统。
6.做好相关计生药具的管理工作。
7.完成好上级各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㈡ 民政工作
1.负责做好各类民政对象的100%走访核对工作,定期进行入户清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低保户进行清理,同时予以公示;做好烈属、遗属、伤残、复员、带病回乡的军人、社会困难户补助、退休工人、下放老职工、居民保养工、低保户等各类定补的季度经费发放工作。
2.负责全镇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审核分类工作,按季申报市民政局审批,按人头发放。
3.对无法纳入低保人员的流动人口贫困家庭要调查核实准确进行临时救助。
4.协助领导做好走访、慰问帮扶结对家庭。
5.关心残疾人的生活、学习和工作,做好宣传舆论工作,为残疾人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㈢ 劳动保障工作
1.调查核实准确无误对镇各社区劳动力资源进行统计汇总,建立失业人员再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动态管理台帐按时上报各种就业统计报表。
2.组织镇辖区下岗失业人员普惠制培训,对新成长的劳动力进行培训班培训。
3.负责对下岗失业人员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审核上报工作,对社区落实各项优惠政策进行督促和检查。
4.做好教育“两基”工作。
5.做好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按时收缴租金及各类费用等。
6.完成好上级各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㈣ 城市管理工作
1.负责城市环境卫生工作,做好城市道路的冲洗、洒水和生活垃圾、特种垃圾、建筑垃圾的收集、清运、处置。
2.负责对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含人行道)、对利用城市道路设置建筑物、构筑物(路名牌、人行道护栏、车行道隔离栏、安全岛等除外)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3.对利用园林绿化设施、市政府附属设施和利用建筑物等占用城市空间影响市容市貌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4.参与城市管理工作目标的制定,受理市民有关城市市容环境管理的来信来访和群众投诉
5.负责城市管理的社会宣传教育工作。
6.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事项。
人民武装部
分管领导:蒙·巴孜尔
科室主任:巴音·达拉
办公室电话:0909-6999033
办公地点:阿拉山口市边控中心
主要职能
主要负责民兵组织建设、征兵、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
职责简述
㈠ 人武工作
1.坚决执行上级指示、命令,领导和组织全镇民兵预备役人员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人武、民兵干部的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
2.加强民兵组织建设,搞好民兵政治教育,完成各项军事训练任务,提高民兵队伍战斗力。
3.深入开展兵役工作“创三优”活动,努力完成年度兵役登记和征兵工作,为部队输送优质兵员,搞好跟踪服务,选拔使用优秀退伍军人。
4.组织民兵做好边境后勤保障、火车站巡逻等工作。
5.做好辖区单位民兵抽调、轮换、服装发放、执勤督查、核算执勤经费等工作。
6.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事项。
办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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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10:00-14:00 下午 16:00-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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