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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阿拉山口市全面落实营改增、减免税等优惠政策,为各类企业减免税费情况

来源:阿拉山口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09日 19:08     浏览次数: 打印    

一、增值税减免情况

增值税小微优惠政策情况:2017年享受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为1673户次,占全部小规模企业纳税人647户的258.58%,免税销售收入为419.89万元,免征增值税12.6万元;未达起征点个体工商户数为2597户次,占全部个体工商户681的381.35%,免税销售收入为3055.95万元,免征增值税91.68万元。

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情况:2017年阿拉山口市国税局共有3户纳税人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全年共减免增值税3077.06万元。

二、营改增政策落实情况

全面推开营改增至今,我市采取各种措施认真落实优惠政策,确保企业应享尽享。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及时将营改增改革的相关政策内容及服务的变化情况向社会宣传,提高纳税人的政策知晓度;二是实行专人专岗,进一步深化国地税联合办税,在征收大厅成功实行联合办公,优化和整合办税服务资源,实现了国地税合作办税常态化;三是严格执行政策,确保实现“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的总体目标,不折不扣的执行各项营改增改革优惠政策。

阿拉山口市辖区内共有“营改增”纳税人445户(其中:一般纳税人101户,小规模纳税人344户)。2017年阿拉山口市辖区内共实现减税2385.64万元,盘活了本土企业的资金流,有利于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同时提高了创业的积极性,为阿拉山口市创造了更多的社会就业岗位和创业的可能性,促进了本地就业,拉动了本土经济发展。

三、企业所得税减免情况

2017年,阿拉山口市企业所得税减免户数为93户,减免税额3915.98万元。其中西部大开发优惠7户,新疆困难地区优惠23户,国家重点扶持项目2户,农林牧渔业1户;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享受户数60户,优惠面达到100%,减免税额80.78万元,促进了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发展。

四、其他税种减免情况

2017年阿拉山口市其他税种减免税共计173.7万元,其中:个人所得税入库18040.89万元、减免43.14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入库474.66万元、减免116.18万元;印花税入库849.31万元,减免税0.67万元;契税入库407.47万元、减免13.7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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