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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山口市“10·13”事故评估报告

来源:阿拉山口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18日 15:43     浏览次数: 打印    

阿拉山口市中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10·13”一般高处坠落事故

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2023年10月13日15时38分左右,中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在乌铁局阿拉山口站铁路2号站区翻车机房外立面工程施工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的要求,对阿拉山口市中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10·13”一般高处坠落事故开展评估工作,现将事故责任追究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工作报告如下:

一、事故评估工作过程

2024年10月,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原事故调查组组成单位有关人员组成事故评估组。依据《阿拉山口市中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10·13”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逐项对照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评估事故有关单位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采取的具体举措以及工作成效,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处理建议等落实情况。

评估组采取资料审查、座谈问询、查阅文件、走访核查等方式,对责任追究、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评估工作,形成评估报告,对评估工作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相关工作建议进行了反馈,并要求立即进行整改和研究落实。

二、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相关责任单位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甘肃方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处理建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和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本次事故负有直接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建议阿拉山口市应急管理局对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处理结果:阿拉山口市应急管理局给予行政处罚。甘肃方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已将罚款缴纳完毕。

2.中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处理建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四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建议阿拉山口市应急管理局对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处理结果:阿拉山口市应急管理局给予行政处罚。中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已将罚款缴纳完毕。

3.阿拉山口市新捷工程机械租赁部。

处理建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四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建议阿拉山口市应急管理局对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处理结果:阿拉山口市应急管理局给予行政处罚。阿拉山口市新捷工程机械租赁部已将罚款缴纳完毕。

4.乌鲁木齐铁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处理建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规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93号)第十四条。建议乌鲁木齐铁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上级主管部门按照企业依据内部管理规定对其从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于10日内,报阿拉山口市应急管理局。

处理结果:按照中国铁路乌鲁木齐集团有限公司《关于“10·13”阿拉山口环保改造外立面项目施工人员高处坠落一般事故相关人员责任追究的通报》(建安函[2024]18号)处理结果,对乌鲁木齐铁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等8人进行处理。

5.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

处理建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规定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93号)第十四条。建议中国铁路乌鲁水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上级主管部门按照企业依据内部管理规定对其从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于10日内报阿拉山口市应急管理局。

处理结果:按照中国铁路乌鲁木齐集团有限公司《关于“10·13”阿拉山口环保改造外立面项目施工人员高处坠落一般事故相关人员责任追究的通报》(建安函[2024]18号)处理结果,对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所长、副所长等5人进行处理。

对相关人员的处理建议落实情况

1.王某,中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山口站房屋外立面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现场施工负责人。

处理建议: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建议移送司法机关。

处理结果:已移送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院。

2.曹某某,涉事汽车起重机(新E15027)驾驶员。

处理建议: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建议移送司法机关。

处理结果:已移送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院。

3.魏某某,中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山口站房屋外立面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

处理建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建议阿拉山口市应急管理局对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处理结果:阿拉山口市应急管理局给予行政处罚。魏某某已将罚款缴纳完毕。

4.王某,甘肃方模建筑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

处理建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建议阿拉山口市应急管理局对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处理结果:阿拉山口市应急管理局给予行政处罚。王某已将罚款缴纳完毕。

5.按照中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安委办(安质部)《关于对阿拉山口站换装房屋外立面改造施工项目“10·13”一般高处坠落事故处理决定的通知》处理结果,对梁某某等三人给予相应处分。

有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中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一是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底线思维,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形成更加完备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二是强化作业现场安全管理,采取有效管理措施,加强对进场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管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严防此类事故再次发生。三是公司根据上级领导的整体安排,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教活动。深入开展普法教育,通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等形式,宣传和学习《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

2.甘肃方模建筑有限公司。

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一是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拧紧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建立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规范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提高三级交底质量,加强设备操作员对操作规范、规程和风险后果的理解和认知;严格执行施工方案和技术规范,严禁违章操作。二是强化了安全技术交底。工程开工前,工程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向参加施工的工地负责人和职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本着谁负责施工谁负责质量、安全工作的原则,各分部工程技术负责人在安排施工任务的同时,必须要对施工班组操作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3.行业监管部门。

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一是强化责任担当,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规定,完善监管流程,严格监管执法,提升安全生产法治保障水平,推动落实对高危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巡检、抽检、互检等执法检查全覆盖,消除监管盲区,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二是根据本行业领域特点,科学编制执法计划和方案,组织开展交通工程安全生产排查整治行动,加强对参建单位监督管理,坚决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风险隐患一抓到底、彻底解决,严防漏管失控引发事故。

三、评估发现的主要问题

评估组在此次评估工作中未发现评估对象在安全管理及安全监管方面的问题。

四、总体评估意见

阿拉山口市中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10·13”高处坠落一般事故的責任追究和事故防范整改措施等情况,在事故调查报告经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后,已发各相关单位要求落实。评估组经评估认为,各相关单位基本能够按要求报送有关工作落实情况,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追究情况已得到落实,未发现存在擅自变更低标准等问题。所涉及单位对提出的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和建议进行了相应研究并落实相关举措。涉事单位能够认真吸取事故的深刻教训,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各级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力度,认真开展安全大检查,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通过事故评估组检查评估,阿拉山口市中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10·13”一般高处坠落事故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对相关单位及个人责任追究、处理和其他整改措施等均得到落实,达到了消除事故隐患,防范事故发生的目的。

阿拉山口市中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

有限公司“10·13”一般高处坠落

事故评估工作组

2024年12月16日

审核人:武力肯·特尼斯别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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