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市党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拉山口市党政机关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博州党办发〔2013〕23号)文件精神,于2013年10月,设立阿拉山口市司法局,机构规格为正科级,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自治州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拟订、指导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3.指导、管理、监督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4.指导、监督街道(社区)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刑满释放、期满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5.指导、监督法律服务工作。
6.指导、管理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及服装、车辆等警用物资装备。
7.指导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宣传教育培训、考核奖励、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8.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阿拉山口市司法局2019年度,实有人数5人,其中:在职人员5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
从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看,阿拉山口市司法局部门决算包括:阿拉山口市司法局决算。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162.8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27.88万元,降低66.81%,主要原因是:因办公楼破拆改造完成,项目资金减少。本年支出218.6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3.74万元,降低16.67%,主要原因是:因办公楼破拆改造完成,项目资金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162.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2.79万元,占93.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0.1万元,占6.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218.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79万元,占38.32%;项目支出134.85万元,占61.6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52.7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30.03万元,降低68.36%。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勤俭节约,加之办公楼破拆改造完毕,故收入有所减少。财政拨款支出208.5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5.89万元,降低18.04%,主要原因是:办公楼破拆改造完毕,项目资金有所减少。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93.89万元,决算数152.79万元,预决算差异率62.7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关经费增加。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93.89万元,决算数381.18万元,预决算差异率305.98%,主要原因是:办公楼破拆改造完毕,资金支付较大。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8.54万元。按功能分类科目项级科目公开,其中:
2040601行政运行77.46万元;
20406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2.52万元;
2040605普法宣传1.08万元;
2040607法律援助1万元;
2040699其他司法支出60.16万元;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32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3.7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6.7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7.03万元,包括: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1.4万元,比上年减少0.76万元,降低35.19%,主要原因是厉行中央八项规定。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万元,占100%,比上年减少0.32万元,降低18.6%,主要原因是厉行中央八项规定;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44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是厉行中央八项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开支内容包括:无。单位全年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内容包括燃油费、修理费。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公务接待费0万元,开支内容包括无。单位全年安排的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2.16万元,决算数1.4万元,预决算差异率-35.19%,主要原因是:勤俭节约,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未安排相应工作;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厉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不必要的开支;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1.72万元,决算数1.4万元,预决算差异率-18.6%,主要原因是:厉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不必要的开支;公务接待费预算数0.44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100%,主要原因是:厉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阿拉山口市司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03万元,比上年增加0.64万元,增长9.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㈡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㈢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房屋1461.52(平方米),价值395.03万元。车辆1辆,价值17.7万元,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预算绩效的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19年度开展预算绩效评价项目3个,共涉及资金39.1万元。
预算绩效管理取得的成效:一是是狠抓资金使用效益,表现在:(1)保障了职工工资,津补贴的及时足额发放,没有出现拖欠职工工资,离退休费用等现象。(2)保障了单位的正常运转,各项工作开展顺利,有多项工作被司法厅及市委、市政府评为先进,司法各项指标得到了增长。(3)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好,控制率为100%。(4)资金使用无虚列支出及随意使用现象,无大额现金支付现象;二是是资金使用社会效益好。我局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方面,真正做到了资金管理有方、使用有效,充分发挥了政法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三是效率性高。用有限的资金全力保障了我局落实省市为民办实事,绩效考核评估各项指标全面完成;四是社会公众满意度评价高。2018年,全局干部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勤奋工作,创先争优,被评为阿拉山口市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和优秀平安单位称号、维护稳定工作考评等先进单位,满意度为100%。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项目支出预算编制中,经济科目设置错误。二是由于预算经费少,单位支出需要的资金较大,满足不了基本的业务开展,因此,为保稳定,自行调整挤占项目经费。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二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三是持续抓好“三公”经费的控制和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四是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具体项目自评情况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