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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山口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来源:阿拉山口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11日 20:06 浏览次数: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阿拉山口市人民检察院的主要职责是:

㈠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统一全院检察人员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㈡依法向阿拉山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㈢贯彻落实检察工作方针、总体规划,完成检察工作任务。

㈣依法开展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审查起诉工作。

㈤负责应由阿拉山口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㈥负责对阿拉山口市基层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请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向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㈦负责应由阿拉山口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㈧负责应由阿拉山口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对安置教育机构、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㈨受理向阿拉山口市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开展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㈩开展检察应用和理论研究工作。

(十一)负责本院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开展检察机关教育培训工作。

(十二)开展本院检务督察工作。

(十三)开展检察机关的财务装备工作,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十四)负责其他应当由阿拉山口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阿拉山口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实有人数8人,其中:在职人员8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

从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看,阿拉山口市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包括:阿拉山口市人民检察院决算。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366.8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42.85万元,降低59.67%,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中央下拨基建工程款,本年度减少。本年支出361.0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47.01万元,降低60.24%,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支付基建工程款,本年度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366.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5.84万元,占91.5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31.05万元,占8.4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361.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2.84万元,占67.26%;项目支出118.19万元,占32.7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35.8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70.61万元,降低58.36%。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中央下拨基建工程款。财政拨款支出337.5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67.21万元,降低58.05%,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支付基建工程款。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224.98万元,决算数335.84万元,预决算差异率49.2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相应经费增加。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224.98万元,决算数337.45万元,预决算差异率49.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相应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7.45万元。按功能分类科目项级科目公开,其中:

2040401行政运行231.06万元;

2040409“两房”建设1.7万元;

2040499其他检察支出92.9万元;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79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2.8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3.4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

公用经费49.35万元,包括:办公费、取暖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4.43万元,比上年减少1.33万元,降低23.09%,主要原因是勤俭节约,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23万元,占95.48%,比上年减少0.59万元,降低12.24%,主要原因是勤俭节约,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公务接待费支出0.2万元,占4.52%,比上年减少0.74万元,降低78.72%,主要原因是勤俭节约,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开支内容包括:无。单位全年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2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内容包括油料费、车辆维修费、保险费。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公务接待费0.2万元,开支内容包括就餐费。单位全年安排的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86人次。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5.76万元,决算数4.43万元,预决算差异率-23.09%,主要原因是:勤俭节约,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4.82万元,决算数4.23万元,预决算差异率-12.24%,主要原因是:勤俭节约,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公务接待费预算数0.94万元,决算数0.2万元,预决算差异率-78.72%,主要原因是:勤俭节约,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阿拉山口市人民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35万元,比上年增加21.44万元,增长76.82%,主要原因是加大了培训力度,干部外出培训增多。

㈡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㈢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1辆,价值27.56万元,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预算绩效的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19年度开展预算绩效评价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115.43万元。

预算绩效管理取得的成效:一是推动预算绩效深度融合,做到绩效目标与预算编制同步申报、同步审核、同步批复;二是填补监控空白,监控项目实施过程。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考核指标量化不够细,在工作目标的数量、质量、标准的要求上,有些环节不够明确、统一。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强化对资金绩效实现情况的责任约束,对专项资金偏离预算绩效目标的支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绩效;二是反馈部室针对资金绩效运行状况,及时预控、查找资金使用和管理过程中的薄弱环节,提出纠偏措施。

具体项目自评情况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