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象范围:自然人
二、证件使用注意事项:全省通用
三、申领条件:劳动年龄段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均可办理
四、申领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簿、学历证书
五、办理流程:
1.社区窗口办理,初审;
2.镇、街道复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对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复审,登录自治区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将申请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3.县级复核发放:各镇、街道对社区报送的相关资料及个人信息,通过复核合格后,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对街道(乡镇)事务所报送的相关资料,通过计算机管理系统审核发放。
六、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七、办理地点:各镇、街道、社区
八、证件送达方式:无
九、咨询电话:0909-6999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