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山口鑫新潮超市涉嫌经营检验不合格食品案。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3年5月2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阿拉山口鑫新潮超市在售的葵花清香型食用植物调和油(规格:1.8升/瓶、生产日期:2023年2月23日、生产商标:乌鲁木齐世纪新油脂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抽样,检验中检出缩水甘油酯(以缩水甘油计)超标,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3年6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抽样单编号:SBC23650000830237225),并进行了现场核查,在该店粮油区发现该批次葵花清香型食用植物调和油(规格:1.8升/瓶、生产日期:2023年2月23日、生产商标:乌鲁木齐世纪新油脂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执法人员现场对该批次6瓶在售葵花清香型食用植物调和油进行扣押,当事人现场提供该批次葵花清香型食用植物调和油进货凭证及供货方资质。
审核人:丁鑫
阿拉山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