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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市政常字〔2017〕8号阿拉山口市第二届人民政府第十二次常务会议纪要

来源:阿拉山口市政办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7日 16:50 浏览次数:

2017年12月20日,市长阿力木·肉孜主持召开第二届人民政府第十二次常务会议,副市长廖新刚、德力夏提·尼加提、古丽加娜提·胡万拜、杨勇、成群、刘存益参加会议。现将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研究了市交通运输局提请审议的《关于阿拉山口市至温泉县客运专线2017年1月至8月运营补贴的申请》(阿市交字〔2017〕20号)。会议认为,开通阿拉山口市至温泉县客运专线是贯彻落实自治州全域旅游大会精神的有力举措,可以极大地方便两地居民的出行,进一步促进全域旅游经济发展。鉴于当前该客运专线处于亏损状态,为确保客运专线正常、有序运行,构建完善的客运服务网络,会议原则同意对该客运专线进行补贴。会议要求,市交通运输局要会同市财政局,以与客运公司约定的相关协议为依据,测算出合理补贴数审核后予以补贴。对今后的运营补贴,市交通运输局要积极对接客运公司,进一步优化专线运营方案商定补贴额,提交市政府研究。

二、会议研究了市住建局提请审议的《关于移交幸福苑小区配电资产的请示》(阿市住建发〔2017〕249号)。会议认为,将配电设施交由专业的单位、人员维护管理,可以发挥其最大的作用,并能降低成本,提高使用寿命。鉴于当前幸福苑小区物业公司不具备对配电设施进行日常运维、检修和管理的能力,为进一步改善小区用电环境,提高供电可靠性、稳定性,会议原则同意将幸福苑小区配电资产移交国网博尔塔拉供电公司进行管理维护,由市住建局按有关程序办理移交手续。会议要求,市住建局要做好配电资产的评估工作,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会议研究了艾比湖镇人民政府提请审议的《关于艾比湖镇公(廉)租房专项清查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请示》(艾镇政字〔2017〕238号)。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廉)租房管理,充分发挥保障性住房的保障作用,会议原则同意该实施方案,由艾比湖镇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市政办名义行文。会议要求,一是艾比湖镇要立即着手开展清查,并全力做好群众宣传引导工作,注意方式方法,防止激化矛盾,公(廉)租房专项清查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全力配合开展此项工作。二是对方案进行再次论证,对涉及的相关条款要有明确的出处和依据。三是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充分利旧。四是要发挥好下沉干部这支力量的作用。

四、会议研究了市商信委提请审议的《关于审议<关于促进阿拉山口市工业经济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请示》(阿商经发〔2017〕99号)。会议认为,制定出台促进工业经济发展的相关办法是做好实体经济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当前,我市工业经济发展正面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和全面实施“口岸强州”战略的重大机遇,为加快推动我市工业经济转型发展,提高发展质量,促进基础产业向规模化、专业化、精细化聚集发展,会议原则通过该实施办法。会议要求,市商信委要将工业企业对本地财政贡献额作为扶持奖励的重要因素,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作进一步的修改完善后,以市政办名义提交市党委审定。

五、会议研究了市商信委提请审议的《关于申请阿拉山口锦丰工贸有限公司企业发展资金的请示》(阿商经发〔2017〕104号)。会议认为,阿拉山口锦丰工贸有限公司为我市重点招商引资企业,为扶持该企业进一步发展,会议原则同意该请示,由财政局按有关规定办理。

六、会议研究了市环保局提请审议的《关于印发<2018年阿拉山口市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和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请示》(阿市环发〔2017〕42号)。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办法》(环法〔2017〕18号)要求,为切实做好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会议原则同意该实施方案,由市环境保护局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市政办名义行文。

七、会议研究了市新桥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提请审议的《关于申请维修地下暖气管道的请示》(阿新桥文〔2017〕103号)。会议同意对市新桥公司地下暖气管道进行修缮,由市财政局以注资的形式予以解决修缮经费。

八、会议研究了市国土资源局提请审议的《关于阿拉山口市6527022015003等两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请示》(阿市国土资发〔2017〕69号)。会议同意对6527022015003、6527022016036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挂牌出让,由市国土资源局按相关程序办理。

九、会议研究了市国土资源局提请审议的《关于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阿市国土资发〔2017〕70号)。会议同意将6527022017057号宗地以划拨方式进行供地,由市国土资源局按相关程序办理。

十、会议研究了市国土资源局提请审议的《关于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阿市国土资发〔2017〕71号)。会议同意将6527022017005号宗地以划拨方式进行供地,由市国土资源局按相关程序办理。

十一、会议研究了综保区办公室提请审议的《关于启动阿拉山口跨境电商科技园区规划编制的请示》(阿综委办字〔2017〕266号)。为加快推进阿拉山口跨境电商科技园区申报工作,会议原则同意该请示,由综保区管委会办公室按政府采购程序办理。会议要求,综保区管委会要择优选择设计单位,设计单位要符合资质要求,确保编制出高质量的园区规划。

十二、会议研究了市卫计委提请审议的《关于呈报<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方案>的请示》(阿卫计发〔2017〕128号)。会议认为,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是全面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为全面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科学统筹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更好的满足广大群众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会议原则同意该实施方案,由市卫计委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市政办名义行文。

十三、会议研究了市卫计委提请审议的《关于呈报<关于推进健康阿拉山口市建设实施方案>的请示》(阿卫计发〔2017〕130号)。会议原则同意该实施方案,由市卫计委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市政办名义行文。

十四、会议研究了市政办提请审议的《关于审议<阿拉山口市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请示》(阿市政办发〔2017〕201号)。为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机制,迅速、高效、有序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会议原则同意该请示,由市政办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市政办名义行文。

十五、会议研究了市政办提请审议的《关于申请印发<阿拉山口市行政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的请示》(阿市政办发〔2017〕200号)。为进一步优化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环境,规范行政服务行为,提高行政审批效能,会议原则同意该请示,由廖新刚副市长牵头审核把关,以市政办名义行文。

十六、会议研究了市政办提请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送审稿)》。会议要求,市政办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市党委审定。

十七、会议研究了市发改委提请审议的《关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会议要求,市发改委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市党委审定。

十八、会议还听取了市消防大队《关于解决当前存在消防安全问题的建议报告》(阿公消〔2017〕21号),并决定适时召开消防工作会议,专题研究消防工作。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有关事项。

(列席本次会议的人员有:地力夏提、乌郎巴特、蔡虎、李耀泽、宋新莹、张同良、陈艳旗、王铁燕、冯宏江、张恒、夏力卡尔、马永军、张学海、陈开树、雷雨田及政府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