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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市政常字〔2018〕2号阿拉山口市第二届人民政府第十四次常务会议纪要

来源:阿拉山口市政办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24日 16:21 浏览次数:

2018年3月2日,市长阿力木江·肉孜主持召开第二届人民政府第十四次常务会议,副市长廖新刚、德力夏提·尼加提、古丽加娜提·胡万拜、刘存益、成群、邢国参加会议。现将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研究了艾比湖镇人民政府提请审议的《关于友谊苑小区楼栋安装单元门及地下室防盗门的请示》(艾镇政字〔2017〕37号)。为有效规范管理友谊苑小区,排除安全隐患,会议原则同意该请示,由艾比湖镇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抓紧办理。会议要求,艾比湖镇要加强小区的后续管理,公安局积极配合艾比湖镇开展工作。

二、会议研究了艾比湖镇人民政府提请审议的《关于引进恒成物业公司的请示》。会议认为,随着我市近几年的大发展大建设,在主要小区引进物业公司是必不可少的。为解决我市小区一直无物业管理服务的问题,全面提升我市小区的宜居环境,会议原则同意该请示,由艾比湖镇人民政府按程序办理。会议要求,一是物业管理成本要进一步核算,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要介入。二是同意恒成物业公司承接友谊公园和陆桥广场物业管理。三是艾比湖镇再与恒成物业公司协商,积极争取将幸福苑小区物业管理一并承接。

三、会议研究了市国土资源局提请审议的《关于阿拉山口市6527012012001等两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请示》(阿市国土资发〔2018〕6号)。会议同意对6527012012001、6527022017041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挂牌出让,由市国土资源局按相关程序办理。

四、会议研究了市国土资源局提请审议的《关于阿拉山口市6527022017031等两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请示》(阿市国土资发〔2018〕2号)。会议同意对6527022017031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挂牌出让,由市国土资源局按相关程序办理。

五、会议研究了市国土资源局提请审议的《关于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阿市国土资发〔2018〕7号)。会议同意将6527022017053号宗地以划拨方式进行供地,由市国土资源局按相关程序办理。

六、会议研究了市住建局提请审议的《关于征收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阿拉山口支公司综合楼及后属房屋的请示》(阿市住建发〔2018〕24号)。会议原则同意征收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阿拉山口支公司综合楼及后属房屋,由市住建局按程序办理。

七、会议研究了市安委办提请审议的《关于表彰201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的请示》(阿市安委办发〔2018〕7号)。为了鼓励先进,树立典型,会议原则同意表彰201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先进单位,以政府名义行文,并积极筹备适时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八、会议研究了市民政局提请审议的《关于采购救灾应急物资的请示》(阿市民发〔2018〕6号)。为提升我市防灾减灾能力建设,会议原则同意该请示,由市民政局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按程序办理。会议要求,市民政局要本着节约的原则,实事求是,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和所需进行采购。会议明确,一是发电机采购1台(大功率机型)。二是对讲机暂不采购。三是药品不采购,可从市人民医院调用。

九、会议研究了市科技局提请审议的《关于设立阿拉山口市科技计划(专项)和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的请示》(阿市科发〔2018〕2号)。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的实施意见》和自治区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充分发挥科技计划项目支持科技创新发展的载体作用,会议原则同意设立阿拉山口市科技计划(专项)和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由市科技局按程序办理。会议要求,市科技局要提出详细方案,促进科技计划(专项)和科技成果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

十、会议研究了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提请审议的《关于申请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的请示》(阿教督〔2018〕1号)。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会议原则同意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由市教育督导委员会按要求开展好创建工作。会议要求,市教育督导委员会要将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工作与实施“名校工程”有机结合。

十一、会议研究了市卫计委提请审议的《关于成立阿拉山口市爱国卫生专班的请示》(阿卫计发〔2018〕14号)。会议要求,市卫计委会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细化专班方案后,再提交市党委审定。

十二、会议研究了市卫计委提请审议的《关于调整阿拉山口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计划生育兼职委员会及职责的请示》(阿卫计发〔2018〕15号)。会议原则同意调整阿拉山口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计划生育兼职委员会及职责,以市政办名义行文。

十三、会议研究了市人民医院提请审议的《关于加强医联体信息化建设的请示》(阿市医发〔2018〕10号)。会议要求,市人民医院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再提交市政府研究。

十四、会议研究了市人民医院提请审议的《关于市人民医院申请购置彩超机的请示》(阿市医发〔2018〕13号)。根据自治州人民政府对全民健康体检工作整改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市人民医院服务能力建设,会议原则同意该请示,由市人民医院按程序办理。会议要求,市人民医院要结合我市实际,多方询价,做好评估、采购工作。

十五、会议研究了市商信委提请审议的《阿拉山口市人民政府与新疆师范大学商学院合作协议》。会议原则同意该合作协议,由市商信委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办理。会议要求,一是市商信委要积极与新疆师范大学商学院对接合作事项,用好、服务好来阿实习的本科生和游学的研究生、留学生。二是日常管理和安全事宜要在协议中明确。

十六、会议研究了市公安局提请审议的《关于市公安局续聘甲方代表的请示》(阿市公字〔2018〕37号)。会议原则同意该请示,由市公安局按程序办理。会议明确,一是续聘甲方代表的薪酬每半年支付一次。二是市公安局要与续聘的甲方代表协商,将我市公、检、法、司的工程项目的管理事宜一并承接。

十七、会议研究了市政办提请审议的《关于审议<阿拉山口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的请示》(阿市政办发〔2018〕13号)。为进一步健全我市公共安全体系,切实提升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能力,促进阿拉山口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会议原则同意该规划,以市政办名义行文。

十八、会议研究了市政办提请审议的《关于审议<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请示》(阿市政办发〔2018〕14号)。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各部门、各单位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会议原则同意该实施意见,以市政办名义行文。

十九、会议研究了市政办提请审议的《关于实施阿拉山口市协同办公系统升级项目的请示》(阿市政办发〔2018〕29号)。会议认为,协同办公系统是实现全面网上办公和推进办公信息资源共享的重要举措,是市党委、政府下达重要决策重要渠道,也是市直各单位各部门公文传输的重要保障,可有效节省办公资源,并代替传统的人工呈报、投递公文方式。根据自治区、自治州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应用工作的相关要求,为确保与自治州协同办公系统保持版本一致,会议原则同意对我市协同办公系统进行升级,由市政办按程序办理。

二十、会议研究了市住建局提请审议的《关于审议<阿拉山口市2018年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的请示》(阿市住建发〔2018〕5号)。为不断改善我市宜居环境,确保2018年棚户区改造项目顺利实施,会议原则同意该方案,由市住建局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市政办名义行文。会议明确,方案中涉及的征收优惠奖励条款删除。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有关事项。

(列席本次会议的人员有:地力夏提、蔡虎、李耀泽、宋新莹、李鸿娟、张同良、张玉清、黄建、刘文新、宋启云、丁鑫、孙红卫、王进、危成勇、马永军、郭学军、牛帅、史根明、寻广军、林涛及政府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