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山口市公安局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路线、方针、政策;
(二)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
(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危险化学品;
(六)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
(七)管理户政、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境内居留、旅行有关事务;
(八)羁押监管犯罪嫌疑人;
(九)监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
(十)指导监督治安保卫和治安防范工作;
(十一)负责队伍建设、宣传工作,组织开展督察工作;
(十二)承办市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审核人:乔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