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
㈡拟订我市公路建设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阿拉山口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参与拟订阿拉山口市交通物流业发展战略与规划。
㈢承担我市道路交通运输综合管理及其市场监管工作。贯彻落实道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规范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
㈣承担公路建设市场监管工作,维护交通建设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制定公路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和技术规范并监督实施。承担管辖交通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监督管理、市场准入、竣工验收和质量监督等工作。
㈤监督指导货运车辆超限治理工作。负责管理收费公路管理及公路联网收费的组织协调和监管工作。
㈥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运行监测和应急处置协调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交通运输有关信息。指导交通运输系统应急处置工作。
㈦监督指导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的法治宣传、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监督工作。开展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教育和培训工作。按照市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及利用外资工作。
㈧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交通战备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市交通战备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好全市国防动力动员和动力征用工作;规划全市国防交通网络布局,对全市交通建设提出有关国防要求的建议,参加有关交通工程设施的勘察、设计、鉴(审)定和竣工验收;拟定全市交通战备保障计划、国防交通物资储备计划,调用国防交通物资,调配交通保障队伍,为全市军事行动和其他紧急任务提供保障;指导、检查、监督全市国防交通工作,协调处理有关问题。
㈨负责参与编制道路运输发展规划,贯彻落实道路运输、城市公共交通、有关政策制度和运营服务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客运站点规划建设工作;负责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运输市场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指导城乡客运、城市公交、出租汽车有关管理工作;负责统筹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参与有关交通物流的政策研究;负责跨县(市)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负责危险货物从业人员的资格许可工作;指导道路运输安全监督及运输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和信用管理工作;负责权限内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审批;指导权限内公路运营、管理、监督;指导交通建设扶贫工作。
㈩完成市党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审核人:吴双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