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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邑广播电视台 关于协助查证土地购买相关情况的请求

来源:web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12日 21:16     浏览次数: 打印    

来信情况

信件主题

大邑广播电视台 关于协助查证土地购买相关情况的请求

来 信 人

肖映雪

来信日期

2017-05-27

信件编号


来信内容

尊敬的市长同志: 1993年,成都市大邑县人民政府经考察,决定在阿拉山口市进行投资开发。由成都市大邑县广播电视总公司(实际出资人为大邑县广播电视局)、成都市大邑蜀贸经营部、成都市五一巾被厂各出资伍万元共拾伍万元,以成都市大邑县广播电视总公司的名义,于1993年上半年,在阿拉山口购买砂石土地6.3亩,并在此处临时设立大邑县人民政府驻疆办事处。随后,于1993年7月,预订157.95亩的仓储综合服务用地。 2000年7月,大邑县广播电视局实行局台分设,该笔伍万元的对外投资划转到新设立的大邑广播电视台账务。2017年初,审计在查核此笔国有资产投资时,发现该投资涉及的土地权属等资料不齐。因此,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请求查证当年这两宗土地的购买登记情况和现状,以及国土部门建议处理意见。 以上请求,盼尽快回复为谢! 联系人:大邑广播电视台副台长肖映雪 电话:18980992568

办理情况

处理进度:

回复信息:

肖映雪你好!关于大邑县广播电视台在阿拉山口市用地情况说明

经我局查阅相关档案资料,现将该宗地情况说明如下:四川省大邑县广播电视经济开发公司1993年6月以协议出让方式取得了4000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年限40年,用途为综合服务设施用地,用地位置为:阿拉山口口岸友好路以西,北环街以南(现大陆桥街)。2013根据年阿拉山口市人民政府的安排,我局清理闲置土地时将该宗地认定为闲置土地。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有关规定,我局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阿市政函(2014)40号批复),将该宗地于2014年6月已按闲置土地进行了处理。阿拉山口市拆迁办对该宗地的地上附着物(房屋及围墙)进行了补偿。

该单位提出的第二宗土地问题经过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当时预约157亩仓储用地,未办证正式用地手续,也未缴纳土地出让费用,未进行正式供地。

阿拉山口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6月6日

处理单位:阿拉山口市国土资源局

处理时间:2017-06-12

处理状态:已转交到处理,于2017-06-12之前处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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