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市政办发〔2018〕123号
关于印发《促进“旅游+”融合发展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艾比湖镇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促进构建“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格局,深度挖掘我市特色内涵,不断提升旅游业发展质量,加快推进“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2018年10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促进“旅游+”融合发展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促进构建“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格局,深度挖掘我市特色内涵,不断提升旅游业发展质量,加快推进“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㈠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自治区党委九届二次、三次全委会和全区旅游发展大会精神,自治州一系列会议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立足我市旅游资源优势,紧紧抓住旅游大发展大繁荣的历史机遇,不断强化政策引导、资金支持、任务建设和人才保障等,整合旅游资源,推出旅游精品,打造旅游品牌,提升旅游内涵、促进旅游繁荣发展的良好局面,将我区打造成为知名边境旅游目的地。
㈡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互补提升。坚持规划先行,合理布局,妥善处理产业发展与旅游资源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的关系,找准产业与旅游融合发展切入点,深入挖掘特色内涵,着力提升旅游业发展质量,实现产业和旅游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市场导向,政府推动。发挥市场机制在旅游+产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推进旅游+产业的市场化进程,开发满足市场需求的旅游产品,为各类旅游市场主体搭建合作平台,优化发展环境。
——加强合作,资源共享。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金融支持、市场运作、社会参与,进一步扩大旅游+产业合作范围,深化合作领域,畅通合作渠道,促进政策、信息及相关生产要素等资源在全产业范围内流通、共享。
——项目带动,突出特色。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重点项目为依托,以品牌引领为重点,深入挖掘疆内外和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特色文化资源和产业优势,建设一批重点旅游+产业项目,打造一批特色旅游品牌,带动旅游商贸文化等关联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㈢主要目标。到2020年,全市旅游+产业深度融合,打造成为具有一定知名度的旅游品牌景区,开发一批产业与旅游融合发展的项目,打造一批精品产业+旅游线路,制作一批以旅游+产业为题材的广播电视节目,推出一批具有地区代表性的演艺作品,构建具有一定品牌影响力的宣传平台。旅游+产业融合度进一步提高,旅游+产业对经济的贡献进一步提升,成为全市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创新发展文化旅游特色产品
㈠建设一批特色旅游产业项目。加强历史文化、红色文化、民族风情和民俗文化、生态文化、边境文化、工业文明和商贸文化等特色文化旅游资源挖掘,开发建设一批品牌文化旅游景区、民族特色文化旅游区、红色旅游经典景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历史文化特色街区等重点文化旅游融合项目,建立动态文化旅游融合项目库,引导和推动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重点争取建设中哈边境旅游实验区、跨境旅游合作区等旅游景区;支持发展红色旅游,国门展厅、边防红色旧址等红色旅游系列景区;加快创意文化旅游产品开发,引导企业在文化产业发展培育上取得突破,按照国家A级旅游景区标准持续推动完善旅游功能;支持旅游+商贸、旅游+工业、旅游+康养、旅游+研学、旅游+生态科考,旅游+野外拓展等业态发展,培育旅游特色产业街区。
㈡推出精品旅游线路。挖掘和整合我区独特的历史文化、民俗风情、自然生态、工贸商购等资源,以特色文化、特色产业为主题,以交通干线为依托,以景区(点)、特色街区和产业园区为支撑,培育打造一批精品旅游线路。依托自然资源,重点建设艾比湖沿湖风光带旅游线路;依托国门、边防哨所培育红色旅游线路;依托疆内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民族风土人情,打造民俗文化体验旅游线路;依托自然生态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培育特色摄影、户外徒步旅游线路;依托红盐等矿产资源探索开发康体养生旅游线路;依托工业、商贸企业的产业功能,打造工业观光游、商贸购物游、文化体验、研学科考旅游线路。
㈢支持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围绕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推出更多面向广大游客的体验式旅游精品。推动将民歌、民曲、民族说唱、传统音乐舞蹈、民俗民情、民族制作技艺、民间婚礼祭祀、手工艺品、服饰用具、民族餐饮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元素融入旅游产品开发,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展示开发与保护。
㈣推动公共文化设施的旅游开放。支持现有展览馆、美术馆、图书馆、体育馆(场)、文化广场等公共文化设施进行旅游开放,开展文化旅游创意产品销售展示、旅游景区和旅游线路推介、剧目展演等活动,促进旅游开发与文化产业紧密结合、协调发展。
㈤培育特色文化旅游演艺产品。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参与”的原则,大力培育文化旅游演艺市场,加快文化演绎与旅游业发展的融合发展,积极发展文化演绎、文化体验、文化休闲等多种形式的旅游活动。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发编演具有浓厚地域和民族特色的文化演绎节目,实现驻场文艺演出的常态化,提升文化旅游影响力。探索引进知名创作运营团队,运用3D、4D、数字模拟等高新技术,创新文化演艺剧目表现形式。重点打造以口岸文化、丝路文化为主题的舞台演艺项目,发展民族歌舞、骑射赛马等传统演艺项目,有针对性地开展主题表演、节庆表演等演出活动,丰富文化旅游演出内容。
㈥扶持开发文化旅游商品。根据我市旅游产品特色和商品资源优势,构建以丝路文化创意产品为核心,以具有浓郁地域文化特色的旅游纪念品、旅游产品为主的旅游商品体系,支持茶咖、粮油等深度开发,形成阿拉山口产业+旅游独具特色的旅游产品体系。加强旅游创意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支持企业研发投入旅游创意产品研发和展示销售,定期举办旅游创意设计大赛,提升产品的创新创意。
三、加强文化旅游宣传营销
㈠建立产业+旅游宣传机制。建立由市党委宣传部牵头,市旅游局、商信委、招商局、科技局等部门及相关企业、媒体共同参与的文化旅游宣传机制,营造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的良好氛围。宣传部门统筹推进,整合媒体资源,形成系统联动的宣传体系;旅游部门要在整体形象宣传推广时突出口岸特色,将旅游形象、产品、项目纳入旅游推广计划;各相关单位要主动做好协调联系、担当作为,在服务联系企业,推动融合发展、多出精品名品上发挥部门的优势,努力构建共同促进旅游+产业融合发展走出去的强大合力。
㈡创新文化旅游宣传营销方式。建立覆盖主流媒体、网络媒体、自媒体的旅游宣传体系。强化与疆内外媒体的联系合作,发挥主流媒体优势进行宣传。充分整合网络媒体、融媒体及网军队伍,大力发展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APP)等新媒体资源,精准投放文化旅游广告信息。建设集宣传推广、资源介绍、信息查询、产品服务订购、投诉处理于一体的智慧旅游网络宣传服务平台。创新区域合作宣传,与周边地区、疆内外主流媒体合作,开展宣传推介活动。
㈢开发文化旅游宣传营销产品。整合精品旅游资源和线路产品,制作一批设计精良、内容丰富、活动生动的旅游形象宣传片、重点旅游资源宣传片,在地州及疆内主要媒体播出,打响“亚欧路桥系门户·边境旅游烨明珠”形象品牌。加强与疆内外旅行社、对口援阿省市和兄弟县市的合作,推送阿拉山口旅游宣传品牌,推动博州人游山口、湖北人游博州常态开展。
㈣搭建文化旅游活动宣传平台。积极举办各类民族性、专业性文化节庆、体育、会展活动,创新文化节庆活动举办形式,有效融入旅游元素,培育具有口岸特色和旅游吸引力的节庆活动品牌。面向疆内外游客,重点办好风筝节、欧亚红酒节、进口车展等特色主题旅游节赛事展会活动。将各类节庆、会展、交流活动打造成为宣传展示阿拉山口形象,吸引游客参观体验,促进旅游消费的综合性平台。
四、保障措施
㈠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党委宣传部(文体局)、统战部(民宗委)、发改委、财政局、商信委、招商局、科技局、旅游局、等有关部门参与的阿拉山口市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协调工作小组,统筹协调解决全市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重大问题,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推进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方向和举措。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文化旅游业发展,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
㈡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制定出台阿拉山口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利用财政资金和上级专项基金,加大对旅游+产业项目的支持力度。建立多元化的旅游及相关联产业的投融资体制,拓宽旅游+产业发展融资渠道,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建立投融资平台,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旅游产业和资源开发。组织项目实施单位与金融机构对接,鼓励银行、保险、证券、基金等金融机构创新旅游产业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有条件的旅游企业通过合法合规渠道融资。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州、市现行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㈢打造市场主体。扶持培育主业突出、有竞争实力和发展潜力的旅游+产业融合发展企业。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企业参与旅游产业建设发展。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经营开发旅游+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推动旅游企业整合资源,培育覆盖文化创意、休闲娱乐、影视制作、特色演艺、旅游投资、酒店经营等领域的综合性旅游企业集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积极培养中小微旅游企业参与产业融合发展。鼓励多种形式兴办“专、精、特、新”的中小微旅游企业。
㈣完善基础服务体系。提升旅游服务能力,在旅游景区建设和完善包含展示体验、信息咨询、旅行社服务、导游管理和旅游投诉等功能的综合服务中心。提高导游词、解说词编制和导游员、讲解员讲解水平,增加景区吸引力。发展各类旅游业态经营企业,加快培育一批涉旅信息产业中介服务机构,促进旅游市场要素合理配置。积极推进智慧旅游,鼓励研发“智慧旅游”各类平台终端,推动旅游景区智慧化改造,实现内容个性定制、景点导览互动、消费在线支付、体验即时分享等新型消费形态。
㈤加强人才保障。把旅游人才建设纳入全市人才发展计划,加大涉旅人才的培养培训力度。鼓励各类企业主动探索研究找准与旅游业合作发展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在企业人才招录培养过程中充分考虑有利于促进与旅游业融合发展的需要,在企业人才培训过程中,增加产业与旅游融合有关课程,培养复合型旅游专业人才。落实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各项优惠政策,鼓励从事文化创意策划、创意设计、旅游经营管理、营销策划等高层次人才来我市创业就业。加强旅游及相关联产业从业人员培训,建立健全培训机制,不断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㈥规范市场管理。建立宣传、文化、旅游、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完善安全保障、投诉处理机制,开展联合执法和日常监督检查,坚决查处侵权假冒旅游创意产品,严厉非法经营行为和宣扬低俗、迷信的文化旅游产品,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优化与旅游融合发展环境。开展诚信文化旅游企业创建活动,制定诚信服务准则,建立信用等级制度,促进旅游企业合法诚信经营。积极推进文明旅游,加强文明旅游的标准化引导,壮大旅游志愿者队伍,营造文明旅游大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