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市政办发〔2021〕28号
关于印发《阿拉山口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建立
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艾比湖镇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阿拉山口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建立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5月23日
阿拉山口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建立
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阿拉山口市抗震救灾指挥部
㈠ 阿拉山口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人员
指 挥 长: |
秦遵怀 |
市党委副书记(援博) |
副指挥长: |
尼·加甫 |
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
成 员: |
冯盛鹏 |
市人民武装部军事科参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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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瑞新 |
阿拉山口海关资产科科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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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志滨 |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阿拉山口站副站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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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 力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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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 鑫 |
市党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文体广旅局党组书记、副局长、文联主席、社科联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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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力夏提 |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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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贺琤 |
市工青妇工作部部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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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兴凯 |
市发改委党组副书记、主任、统计局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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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福领 |
市网信党工委副书记、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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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翔 |
市商工局党组书记、局长、综保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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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铁燕 |
市商工局党组成员、科技局局长,科协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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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雷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外事办公室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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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义东 |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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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斯哈尔比克·巴叶肯 |
博州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阿拉山口森林派出所教导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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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 涛 |
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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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宏江 |
市住建局党组副书记、局长、水利局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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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双博 |
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城市综合执法局局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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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克巴特 |
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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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利卡尔 |
博州生态环境局阿拉山口分局副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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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依木江·阿吉买买提 |
市自然资源党组书记、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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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桂江 |
市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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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少丽 |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残联副理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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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 勇 |
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市中学党支部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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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永军 |
市卫健委党组副书记、主任、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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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 建 |
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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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金山 |
市广播电视台台长,融媒体中心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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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建勋 |
市气象局支部书记、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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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昌清 |
市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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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勋 |
阿拉山口边防营副营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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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新林 |
国网阿拉山口市供电公司党支部书记、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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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壬军 |
中国电信阿拉山口分公司副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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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丰珍 |
中国移动阿拉山口分公司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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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鸿波 |
中国联通阿拉山口分公司经理 |
㈡ 阿拉山口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主要职责。
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市抗震救灾工作。
1.组织实施阿拉山口市地震应急预案,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实施地震应急预案;
2.组织协调震后抢险救灾、灾民安置、群众生活、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基础设施保障、生产恢复、次生灾害防范、社会治安、救灾捐赠、涉外事务和新闻及信息发布与宣传等工作;
3.制定地震紧急救援力量的调配方案;
4.组织实施交通管制以及其他管控措施;
5.必要时提出实施紧急状态的建议,经批准后依法组织实施;
6.部署非灾区各级人民政府及社会力量对受灾地区进行支援;
7.负责国内外紧急救援力量来阿实施救援行动的统筹安排;
8.承担市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重大事项。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应急管理党组书记、局长李桂江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市应急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于嘉伟担任。指挥部成员因工作变动等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指挥部办公室提出,报指挥长批准。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承担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工作,提出需要由抗震救灾指挥部研究解决的问题及相关建议;协调解决抗震救灾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负责抗震救灾指挥部会议筹备、组织和会务工作;完成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阿拉山口市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了加强平时对防震减灾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调度,贯彻落实自治区、自治州防震减灾联席会议精神和依法履行上级关于防震减灾工作的安排部署,建立阿拉山口市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㈠ 组成人员。
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的组成人员与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相同。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桂江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应急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于嘉伟同志担任。建立各成员单位办公室或应急救援管理部门负责人作为联络员的制度,做好日常工作和应急处置状态下的沟通联络。
㈡ 主要职责。
统一领导、协调全市防震减灾工作。
1.研究、审议防震减灾工作重大政策和措施;
2.协调各部门、各单位之间涉及防震减灾工作的重大事项;筹备年度联席会议、执法检查等活动;
3.编制修订市地震应急预案;
4.通报重要震情和防震减灾工作情况。
三、相关要求
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原阿拉山口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议事协调职责由阿拉山口市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履行。各部门、各单位要在认真制定地震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建立、完善应急指挥体系,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共同做好我市抗震救灾、防震减灾各项工作。
抄送:市党办、人大办、政协办,市法院、检察院,综保区管委会办公
室,市党委各部、委,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中央、自治区
驻阿单位。

阿拉山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