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小风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阿拉山口市食品安全监督力度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加强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与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实施风险分级管理,对全市12家食品生产企业实行风险分级,并依据各企业风险等级确定检查频次,制定检查检查计划。2025年第一季度依据检查计划检查生产企业6家次发现问题12项,已全部整改到位。
二是加大食品流通环节检查力度。以超市、校园及大宗食材供货商为重点,2025年第一季度检查食品经营单位50余家次,共立案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4件,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2份,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9份。
三是强化餐饮服务单位监管。开展“明厨亮灶”提质扩面行动,学校食堂实现100%覆盖。加强网络餐饮监管,约谈外卖平台2次,立案查处违规商户1家。
四是深化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结合春节、“3.15”等重要节点和日常监督检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覆盖100余人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消费警示、餐饮、销售“红黑榜”各3期,提升公众食品安全意识。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建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档案,完善“红黑榜”公示制度。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高问题发现率。开展校园食品、肉制品等专项整治行动。强化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一张网等平台、系统运用提升智慧监管水平。扩大“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面。强化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业务水平,提高监管效能。持续开展“你点我检”等活动,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加强从业人员培训。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时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将持续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联系人:白李昊 电话:158****1575、6990010
阿拉山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