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二)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部门决算公开的8张报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主要职能
(1)审判法律规定有基层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2)审理由市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抗诉案件。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告诉申诉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4)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案件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
(5)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疑难问题,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6)对市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助市机构编制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法院的机构编制工作。
(7)管理是人民法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8)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阿拉山口市人民法院部门决算包括:阿拉山口市人民法院部门本级决算、无所属单位决算等。
纳入阿拉山口市人民法院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备注 |
1 |
阿拉山口市人民法院(本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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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㈠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3546.0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223.12万元,增长998.08%,增加变化主要原因是:2018年开工建设审判法庭项目;支出1634.2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06.12万元,增长398.03%,增加变化主要原因是:支付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工程款;结余1911.7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911.78万元,增长100%。增加变化主要原因是:审判法庭建设项目根据工程进度支付。
㈡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546.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02.33万元,占98.7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43.72万元,占1.23%。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本年收入年初预算数238.81万元,决算数3546.05万元,预决算差异率1384.88%,差异主要原因:本年度增加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工程款的收入。
㈢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634.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1.33万元,占14.15%;项目支出1402.94万元,占85.8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238.81万元,决算数1634.27万元,预决算差异率584.34%,差异主要原因:本年度增加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工程款的支出。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㈠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502.3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179.4万元,增长984.55%。增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工程款的收入。财政拨款支出1590.5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62.4万元,增长384.7%,增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工程款的支出。其中:基本支出231.33万元,项目支出1359.22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1911.7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911.78万元,增长100%。增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工程款的结余。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238.81万元,决算数3502.33万元,预决算差异率1366.57%,差异主要原因:增加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工程款的收入。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238.81万元,决算数1590.55万元,预决算差异率566.03%,差异主要原因:增加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工程款的支出。
㈡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02.3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179.4万元,增长984.55%。增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工程款的收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90.5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62.4万元,增长384.7%。增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工程款的支出。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按类级科目公开),公共安全支出1568.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34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按类级科目公开),工资福利支出221.7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4.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75万元;资本性支出1317.01万元。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238.81万元,决算数3502.33万元,预决算差异率1366.57%,差异主要原因:增加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工程款的收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238.81万元,决算数1590.55万元,预决算差异率566.03%,差异主要原因:增加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工程款的支出。
㈢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增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增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无。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按类级科目公开),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按类级科目公开),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差异主要原因: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差异主要原因:无。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年末结转结余1911.7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911.78万元,增长100%。
其中财政拨款结转结余1911.7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911.78万元,增长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10.47万元,比上年减少0.68万元,降低6.09%,减少原因是: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严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减少原因是:未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7万元,占92.65%,比上年减少0.07万元,降低0.7%,减少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勤俭节约,节省开支;公务接待费支出0.77万元,占7.35%,比上年减少0.61万元,降低44.2%,减少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勤俭节约,节省开支。
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阿拉山口市人民法院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8年,阿拉山口市人民法院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量0辆,保有量为4辆。
公务接待费0.77万元。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77万元,主要是上级部门检查工作公务用餐等。2018年阿拉山口市法院国内公务接待31批次,195人次。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10.78万元,决算数10.47万元,预决算差异率-2.86%,差异主要原因: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勤俭节约,节省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差异主要原因:未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差异主要原因:未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9.62万元,决算数9.7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08%,差异主要原因:案件量增加,办案经费增加,车辆运行费增加;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16万元,决算数0.77万元,预决算差异率-33.62%,差异主要原因: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勤俭节约,节省开支。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阿拉山口市人民法院(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79万元,比上年减少11.32万元,降低30.5%,主要原因是:减少办公设备耗材使用量,勤俭节约,节省开支。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4辆,价值76.77万元,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㈡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单位预算绩效自评情况:截至2018年来,我院已建立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管理及评价结果应用管理相关工作制度,使绩效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为更好落实预算绩效目标,我院把预算绩效目标的编制纳入了年初预算编制体系,预算单位申报预算时,其项目支出必须同时申报绩效目标,全面推进了项目绩效目标编报工作。2018年我院纳入项目绩效目标管理项目为6个,金额为1402.94万元。通过绩效目标的编制,进一步了解本院实际需求,我院也能在财政的指导下合理安排项目,有效地加强了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
阿拉山口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审判法庭建设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314.72万元,执行数为1402.94万元,完成预算的42.32%。由于项目根据项目进度支付,因此预算执行完成率较低。
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产出目标完成情况。审判法庭建设项目用地面积9746平方米,建筑总面积10270平方米。3100元/平方米*10270平方米,总成本控制在3183.7万元以内,合理安排预算支出,主体框架已验收合格,工程按期施工,已完成40%。二是效益目标完成情况。审判法庭建设项目按照设计图功能实现率达到99%,解决了20余名干部职工办公用房。审判法庭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所必须具备的重要条件,是体现法律尊严和健全法制的一个重要场地,也是司法为民的重要体现。为社会稳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严格行使司法审判职权,积极维护司法公正、效率和社会稳定,为阿拉山口市的两个文明建设和社会稳定做出积极的贡献。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2014年7月-2015年12月期间办理项目前期手续,由于两庭建设款项未到位,为了尽快完成项目手续办理,用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的业务经费垫付,共计18.52万元。
下一步改进措施:项目资金都已到位,建设项目资金按照投资计划使用。
阿拉山口市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2018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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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阿拉山口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 |
预算单位: |
阿拉山口市人民法院 |
预算 执行 情况 (万元) |
预算数: |
3183.7 |
执行数: |
1272.22 |
其中:上级拨款 |
3183.7 |
其中:上级拨款 |
1272.22 |
地县财力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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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县财力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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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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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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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目标 完成 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把审判法庭项目建设成为一项廉洁工程,人心工程,在2018年底完成审判法庭部分主体工程 |
完成部分主体工程 |
年度 绩效 指标 完成 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建设量(平方米) |
项目用地面积9746平方米,建筑总面积10270平方米, |
只完成部分主体工程量 |
质量指标 |
工程验收合格率 |
工程验收合格率必须达到100% |
完工工程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
时效指标 |
工程量完成率(%) |
100% |
40% |
配套设施完成率(%) |
100% |
40% |
工期按期完成率(%) |
100% |
40% |
工程完工率(%) |
100% |
40% |
日常巡查维修及时率(%) |
100% |
40% |
成本指标 |
工程建设单位成本 |
3100元/平方米*10270平方米 |
3100元/平方米*10270平方米 |
经济效益指标 |
设计功能实现率 |
100% |
40% |
基础设施完好率 |
100% |
40% |
社会效益 指标 |
业务保障能力 |
100% |
40% |
解决办公用房(人) |
100% |
40%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
综合利用率 |
实现审判区与办公区相分离,达到法庭规范化和标准化的要求 |
未竣工 |
满意度 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受益群体满意度(%) |
≧98% |
未竣工 |
阿拉山口市人民法院湖北援博专项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湖北援博专项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7.49万元,执行数为17.4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产出目标完成情况。2018年法院受理案件205件,新增案件档案180件,涉密档案数字化数量180件,审判专业会议保证每月一次,共开了12次会议。二是效益目标完成情况。在法定审限内结案;增加案件审判的透明度,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未出现造成不良影响的事件;当事人对案件审判工作满意提升,法院审判工作有力惩处了各类犯罪,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审判任务繁重的情况下,法院审判工作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还不能很好地满足人民群众需求,案多人少的情况较为突出。
下一步改进措施:针对上述存在问题,我们在今后办案业务管理工作中要采取以下改进措施:要优化审判资源配置,通过内部挖潜,落实“审判力量向一线倾斜”的要求,缓解“人少案多”矛盾。加强审判管理,严格审限控制,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均衡结案。
阿拉山口市人民法院中央政法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中央政法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2017年)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6.23万元,执行数为26.2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产出目标完成情况。发放聘用干警工资、缴纳社保、缴纳公积金,发放全员干警的2018年1月-2018年5月助勤补助及值班费等。二是效益目标完成情况。是为了顺利正常开展阿拉山口市人民法院各类审判执行业务工作、办公室工作。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阿拉山口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审判任务繁重的情况下,法院审判工作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还不能很好地满足人民群众需求,案多人少的情况较为突出。
下一步改进措施:针对上述存在问题,我们在今后办案业务管理工作中要采取以下改进措施:要优化审判资源配置,通过内部挖潜,落实“审判力量向一线倾斜”的要求,缓解“人少案多”矛盾。加强审判管理,严格审限控制,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均衡结案。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18 年度) |
注:项目支出包括部门预算支出和专项预算支出 |
项目名称 |
聘用人员工资 |
预算单位 |
阿拉山口市人民法院 |
预算 执行 情况 (万元) |
预算数: |
26.23 |
执行数: |
26.23 |
其中:财政拨款 |
26.23 |
其中:财政拨款 |
26.23 |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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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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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为了顺利开展审判执行工作 |
为了顺利开展审判执行工作 |
年度 绩效 指标 完成 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聘用人员人数 |
工资:0.25万元/人/月*5人*12月=15万元 社保、公积金903.57元/人/月*5人*12月=54214.2元 |
工资:0.25万元/人/月*5人*12月=15万元社保、公积金903.57元/人/月*5人*12月=54214.2元 |
质量指标 |
工作完成率(%) |
完成各类审判执行工作、办公室工作 |
完成各类审判执行工作、办公室工作 |
时效指标 |
工作完成及时性(%) |
按时完成工作 |
按时完成工作 |
|
社会效益 指标 |
保证法院不出现维稳安保问题 |
提高社会稳定,确保审判执行工作顺利开展 |
提高社会稳定,确保审判执行工作顺利开展 |
满意度 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工作满意度(%) |
满意 |
满意 |
阿拉山口市人民法院中央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中央政法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2万元,执行数为4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产出目标完成情况。发放4名保安工资,产生经费17.76万元,对来访办事人员及开庭当事人安检,排除安全隐患。;购置科技法庭1(套)中标价41.9万元,支付24.24万元,实现上级法院对基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确定的相关指标,规范审判流程管理,切实做好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工作。二是效益目标完成情况。为了更好的坚守安全首责,扎实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全面履行审判执行工作职责。提高社会稳定,确保审判执行工作顺利开展。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审判任务繁重的情况下,法院审判工作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还不能很好地满足人民群众需求,案多人少的情况较为突出。
下一步改进措施:针对上述存在问题,我们在今后办案业务管理工作中要采取以下改进措施:要优化审判资源配置,通过内部挖潜,落实“审判力量向一线倾斜”的要求,缓解“人少案多”矛盾。加强审判管理,严格审限控制,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均衡结案。
( 2018 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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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项目支出包括部门预算支出和专项预算支出 |
项目名称 |
保安工资 |
预算单位 |
阿拉山口市人民法院 |
预算 执行 情况 (万元) |
预算数: |
17.76 |
执行数: |
17.76 |
其中:财政拨款 |
17.76 |
其中:财政拨款 |
17.76 |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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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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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目标 完成 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为了更好的坚守维稳首责,扎实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全面履行审判执行工作职责。 |
完成了维稳首责任务,扎实了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了全面履行审判执行工作职责。 |
年度 绩效 指标 完成 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保安人数 |
3700元/人/月*4人*12月=177600元 |
3700元/人/月*4人*12月=177600元,100%完成 |
质量指标 |
安检达标率(%) |
100%对来访办事人员及开庭当事人安检,排除维稳隐患 |
100%对来访办事人员及开庭当事人安检,排除维稳隐患 |
时效指标 |
隐患排查率(%) |
零隐患 |
零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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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指标 |
保证法院不出现维稳安保问题 |
提高社会稳定,确保审判执行工作顺利开展 |
提高社会稳定,确保审判执行工作顺利开展 |
满意度 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安保工作满意度(%) |
保证完成维稳安保值班任务 |
90%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18 年度) |
注:项目支出包括部门预算支出和专项预算支出 |
项目名称 |
科技法庭、视频会议室建设 |
预算单位 |
阿拉山口市人民法院 |
预算 执行 情况 (万元) |
预算数: |
24.24 |
执行数: |
24.24 |
其中:财政拨款 |
24.24 |
其中:财政拨款 |
24.24 |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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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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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目标 完成 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实现上级法院对基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确定的相关指标,规范审判流程管理,切实做好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工作 |
实现上级法院对基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确定的相关指标,规范审判流程管理,切实做好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工作 |
年度 绩效 指标 完成 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购置科技法庭(套) |
购置科技法庭1(套)419000元 |
购置科技法庭1(套)419000元100%完成 |
质量指标 |
政府采购率(%) |
100%政府采购 |
100%政府采购 |
时效指标 |
业务处理及时性(%)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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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指标 |
业务保障能力提升情况 |
规范审判流程管理,切实做好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工作 |
规范审判流程管理,切实做好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工作 |
满意度 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通用设备运行满意程度 |
完成基本的数字化法庭的要求 |
完成基本的数字化法庭的要求 |
阿拉山口市人民法院中央转移支付办案装备经费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中央转移支付办案装备经费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万元,执行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产出目标完成情况。购置科技
法庭1(套)中标价41.9万元(前期只支付24.24万元)。二是效益目标完成情况。实现上级法院对基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确定的相关指标,规范审判流程管理,切实做好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工作。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审判任务繁重的情况下,法院审判工作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还不能很好地满足人民群众需求,案多人少的情况较为突出。
下一步改进措施:针对上述存在问题,我们在今后办案业务管理工作中要采取以下改进措施:要优化审判资源配置,通过内部挖潜,落实“审判力量向一线倾斜”的要求,缓解“人少案多”矛盾。加强审判管理,严格审限控制,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均衡结案。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18 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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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项目支出包括部门预算支出和专项预算支出 |
项目名称 |
科技法庭、视频会议室建设 |
预算单位 |
阿拉山口市人民法院 |
预算 执行 情况 (万元) |
预算数: |
15 |
执行数: |
15 |
其中:财政拨款 |
15 |
其中:财政拨款 |
15 |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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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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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目标 完成 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实现上级法院对基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确定的相关指标,规范审判流程管理,切实做好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工作 |
实现上级法院对基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确定的相关指标,规范审判流程管理,切实做好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工作 |
年度 绩效 指标 完成 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购置科技法庭(套) |
购置科技法庭1(套)419000元 |
购置科技法庭1(套)419000元100%完成 |
质量指标 |
政府采购率(%) |
100%政府采购 |
100%政府采购 |
时效指标 |
业务处理及时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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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业务保障能力提升情况 |
规范审判流程管理,切实做好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工作 |
规范审判流程管理,切实做好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工作 |
满意度 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通用设备运行满意程度 |
完成基本的数字化法庭的要求 |
完成基本的数字化法庭的要求 |
阿拉山口市人民法院中央转移支付办案装备经费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中央转移支付办案装备经费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主要产出和效果:一、产出目标完成情况。员额法官6人、司法辅助人员3人、司法行政人员1人。员额内法官检察官适用上年度当地公务员年人均1.5倍水平,司法辅助和行政人员适用上年度当地公务员人均1.2倍水平。参照按照2017年数据核算(当地公务员2017年人均72858元,法官人均82753元,司法辅助和行政人员49465元。)二、效益目标完成情况。贯彻落实《法官、检察官工资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根据法官绩效考核奖金总量核定表,按照《阿拉山口市人民法院绩效考核奖金分配办法》发放绩效工资,提高了法院干警工作积极性,提高法官责任心,更好的落实办案终身负责制。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审判任务繁重的情况下,法院审判工作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还不能很好地满足人民群众需求,案多人少的情况较为突出。
下一步改进措施:针对上述存在问题,我们在今后办案业务管理工作中要采取以下改进措施:要优化审判资源配置,通过内部挖潜,落实“审判力量向一线倾斜”的要求,缓解“人少案多”矛盾。加强审判管理,严格审限控制,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均衡结案。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18 年度) |
注:项目支出包括部门预算支出和专项预算支出 |
项目名称 |
保安工资 |
预算单位 |
阿拉山口市人民法院 |
预算 执行 情况 (万元) |
预算数: |
30 |
执行数: |
30 |
其中:财政拨款 |
30 |
其中:财政拨款 |
30 |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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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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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目标 完成 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为贯彻落实《法官、检察官工资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根据法官绩效考核奖金总量核定表,按照《阿拉山口市人民法院绩效考核奖金分配办法》发放。 |
完成贯彻落实《法官、检察官工资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根据法官绩效考核奖金总量核定表,按照《阿拉山口市人民法院绩效考核奖金分配办法》发放。 |
年度 绩效 指标 完成 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发放绩效工资人数 |
法官6人、司法辅助人员3人(2018年新增2人)、司法行政人员1人。员额内法官检察官适用上年度当地公务员年人均1.5倍水平,司法辅助和行政人员适用上年度当地公务员人均1.2倍水平。参照按照2017年数据核算(当地公务员2016年人均60897元,法官人均70337元,司法辅助和行政人员48091元。) |
法官6人、司法辅助人员3人、司法行政人员1人。员额内法官检察官适用上年度当地公务员年人均1.5倍水平,司法辅助和行政人员适用上年度当地公务员人均1.2倍水平。参照按照2018年数据核算(当地公务员2017年人均72858元,法官人均82753元,司法辅助和行政人员49465元。) |
质量指标 |
覆盖比率(%) |
应发放100% |
100% |
时效指标 |
发放比率(%) |
100% |
100%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发放绩效工资干警工作质量 |
提高工作积极性、提高责任心 |
提高工作积极性、提高责任心 |
满意度 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受益对象满意度(%) |
多劳多得,公正平等 |
95% |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本单位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204(类)05(款)01(项):指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04(类)05(款)99(项):指其他法院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法院方面的支出。
204(类)05(款)06(项):指“两庭”建设支出,反映审判法庭建设项目支出。
208(类)05(款)05(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第四部分部门决算公开的8张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