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阿拉山口市法院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阿拉山口市法院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三)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和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
一、报表封面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11张):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表》
《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支出决算明细表》
《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9张)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四、单位资产负债情况(1张):
《资产负债简表》
五、部门决算附表(5张)
《资产情况表》
《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
《基本数字表》 《机构人员情况表》
《非税收入征缴情况表》
六、填报说明附表(2张)
《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政府采购情况表》
七、“三公”经费支出情况(1张)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包括:部门主要职能和机构设置情况、年末编制情况、实有人数情况等。
一、主要职责
(1)审判法律规定有基层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2)审理由市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抗诉案件。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告诉申诉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4)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案件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
(5)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疑难问题,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6)对市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助市机构编制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法院的机构编制工作。
(7)管理是人民法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8)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二、内设机构
市法院设4个内设机构:⑴政治处(办公室):负责人事管理、思想政治教育、纪检、监察、审判管理、后勤保障、档案管理、财务、网络、车辆管理等工作。⑵立案庭:负责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申诉、信访案件审查立案和登记转办工作。承办三类程序性案件、保全案件和速裁案件。⑶审判庭:负责刑事、民商事、行政(非诉行政执行审查)案件的审理工作和审判监督工作。⑷执行局(法警队):负责刑事(民事部分)、民商事案件的执行工作及庭审安全和机关安全保障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人员编制:行政编制13个,实际在编人数11人,其中:2016年招录2名公务员,聘用综合岗工作人员5名,共计16人。
四、其他事项
1、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全面加强各项审判执行工作。截止12月共受理各类案件192件(含旧存11件),其中刑事案件4件,审结2件,判处罪犯2人,其余2件正在审理中;受理民商案件113件,结案100件,结案率达88.5%。其中调解撤诉54件,调撤率达52%。妥善审结婚姻家庭类案件8件,权属类案件13件,合同类案件82件,有力地维护了民生权益。受理行政案件1件,已审结;行政非诉审查案件13件,已审结13件;受理执行案件60件,结案36件,(实际执结33件,终本1件),结案率60%,申请执行标的12579406.35元,实际到位标的3030429.40元。积极落实司法救助制度,为困难群众依法缓、减、免诉讼费1.36万元。收取诉讼费29.49万元。
2、狠抓涉诉信访工作。认真落实《关于依法处置进京非正常上访行为进一步规范信访程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积极做好同市委、人大、政府、政协信访部门的联络工作,建立互动、互通的信访联动机制,针对出现的信访案件及时化解、妥善处理。
3、落实员额制,推进法官入额工作。法官员额制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法官入额工作是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重要环节。我院按照市党委的要求和上级法院的部署,在8月中旬召开了法官入额遴选工作动员部署大会,向全体干警传达了司法体制改革精神,并详细解读相关文件,动员符合条件的法官紧抓改革机遇,积极参加入额遴选。8月底,我院制定了《阿拉山口市人民法院法官入额选任工作实施方案》,并邀请市政法委领导现场指导对4名考核入额的法官进行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重点从职业道德、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工作经验、理论水平等方面对法官进行考核。目前,法官入额工作已顺利完成,并对入额法官人选进行了公示,及时向上级法院上报入额法官候选人名单及相关资料,2016年10月31日经自治区高院法官遴选委员会最终确定我院入额法官人选共六人。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322.9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9.50万元,增长18.11%,支出328.1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4.86万元,增长11.89%,结余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22万元,降低100%。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增加;二是基本建设项目增加。
与预算相比情况:2017年度收入预算数180.85万元,完成率是178.56%,增加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二是基本建设项目增加。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328.1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22.93万元,占98.41%,用事业基金弥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5.22万元。
2017年度支出总计328.1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28.15万元,占100%,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预算相比情况:2017年度收入预算数180.85万元,完成率是178.56%,增加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二是基本建设项目增加。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28.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1.14万元,占67.39%;项目支出107.02万元,占32.6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严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与预算相比情况:2017年度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147.30万元,增加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二是基本建设项目增加。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322.9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9.50万元,增长18.11%。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上调。财政拨款支出328.1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4.86万元,增长11.89%。其中:基本支出221.14万元,项目支出107.02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上调。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22万元,降低10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提倡厉行节俭。
与预算相比情况:2017年度收入预算数180.85万元,完成率是178.56%,增加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二是基本建设项目增加。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8.1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9.50万元,增长18.11%。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上调。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行政运行支出202.33万元,其他法院支出103.2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81万元,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3.76万元,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64.9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47.29万元、津贴补贴46.12万元,奖金15.3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2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8.8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5.0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5.06万元,(其中办公费28.08万元,手续费0.08万元,水费0.25万元,电费1.18万元,邮电费1.7万元,取暖费3.25万元,差旅费15.91万元,维修(护)费3万元,租赁费0.29万元,培训费3.81万元,公务接待费1.38万元,专用材料费0.97万元,被装购置费0.77万元,劳务费3.28万元,工会经费0.49万元,福利费0.8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86万元,(其中生活补助9.52万元,奖金0.03万元,住房公积金11.34万元,采暖补贴1.96万元,);基本建设支出14.61万元(房屋建筑物购建14.6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0.67万元(其中专业设备购置25.6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25.07万元);
与预算相比情况:2017年度收入预算数180.85万元,完成率是178.56%,增加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二是基本建设项目增加。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增加也没有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数据持平。
与预算相比情况:数据持平。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增加也没有减少。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人员经费支出0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0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万元,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0万元。
与预算相比情况:数据持平。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22万元,降低100%。
其中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111447.55元,比上年减少282094.63元,降低71.68%,减少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勤俭节约,节省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增加原因是严格遵守各项固定及财务规定,节俭开支,减少接待;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7658.63元,占87.63%,比上年减少280057.55元,降低74.14%,减少原因是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严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公务接待费支出13788.92元,占12.37%,比上年减少2037.08元,降低12.87%,减少原因是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严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阿拉山口市法院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7658.63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7658.63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7年,阿拉山口市法院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量0辆,保有量为4辆。
公务接待费13788.92元。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3788.92元,外事接待支出0元。主要是上级部门检查工作公务用餐等。2017年阿拉山口市法院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205人次。
与预算相比情况:数据持平。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阿拉山口市法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11万元,比上年增加11.91万元,增长47.3%,主要原因是相关业务工作量增加,导致办公设备耗材使用量增加。
六、政府采购情况
阿拉山口市法院单位政府采购计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实际采购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178.1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178.19万元,其中: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共有车辆4辆,价值76.77万元,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其他固定资产价值101.43万元。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阿拉山口市法院单位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合计0万元,资产处置收入合计0万元。其中:已缴国库0万元,已缴财政专户0万元,应缴未缴0万元,单位留用0万元 。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三)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和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单位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9个,涉及预算92.4万元,项目支出决算92.4万元。年末本部门单位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开展情况及结果:
1、(2016年结转)2016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
2、(2016年结转)2016年政法转移支付法院业务装备经费自治区配套资金
3、拨付法院系统中央政法专项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
4、市直聘用保安人员工资
5、下达2017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办案(业务)经费(第二批)
6、下达2017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法院业务装备经费
7、拨付法院系统中央政法专项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
8、(2016年结转)2016年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补助资金
9、2017年大学生村官补助资金
结果:1、落实综治成员单位职责。严格执行领导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第一责任人,将综治工作纳入全年工作重点。认真落实“六五”普法工作,开展法律大讲堂宣讲活动,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等,举办各类宣讲活动4场次,受教育群众达300余人次。
2、下达2017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法院业务装备经费、拨付法院系统中央政法专项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主要用于加强司法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党组书记与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和承诺书,强化“一岗双责”。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司法作风大检查,对工作纪律、司法礼仪进行专项检查,及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严格执行“五个严禁”、“十个不准”,坚决杜绝违纪违法的问题发生。
3、法院系统中央政法专项支付办案业务经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政法转移支付法院业务装备经费自治区配套资金、下达2017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办案(业务)经费(第二批)、,主要用于狠抓涉法涉诉信访,化解社会矛盾。一是认真落实诉访分流,强化信访工作责任,安排专人负责接待来访群众,工作做到“有登记、有落实、有结果”。二是定期对办理案件进行排查,对有涉诉涉访苗头的案件进行集中梳理,及时掌握动态,认真抓好信访稳控。三是通过领导包案、及时接访、判后答疑、思想教育疏导等多种方式,努力化解了信访案件。
4、2016年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补助资金、2017年大学生村官补助资金,落实工作生活补贴,专款专用,帮助大学生村官成长,大学生在基层更好发挥优势。
5、市直聘用保安人员工资,主要用于维护社会稳定,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保护财产安全。
6、扎实推进“访惠聚”工作。在发挥法院业务优势的同时,帮助群众化解矛盾纠纷,提供法律咨询,并发放法律宣传资料。积极组织全院干警开展“结对帮扶送真情”活动。一年来,我院干警自筹资金为帮扶对象送去生活用品,为贫困户捐款,缓解了他们生活中的困难。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本单位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2040501:指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040599:指其他法院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法院方面的支出。
2080505: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130152:指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反映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报表封面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二、《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三、《资产情况表》
二十四、《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
二十五、《基本数字表》
二十六、《机构人员情况表》
二十七、《非税收入征缴情况表》
二十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二十九、《政府采购情况表》
三十、《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