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规定,近期阿拉山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范围内生产经营的食用农产品共1批次进行了监督抽检,抽样检验不合格样品1批次。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阿拉山口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附件:2.不合格项目小知识
阿拉山口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8日
审核人:丁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