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2.负责农业防灾减灾、负责农作物病虫害趋势调查、分析、预测及防治指导工作;负责阿拉山口市内植物资源的检疫、保护等工作。 3.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负责农业产业化评价体系和产业布局、产业聚集和园区建设;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推动农产品产地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和主食加工业发展;指导农业产业化、农产品加工业市场体系建设。 4.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和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通报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5.负责农业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村实用人才、新型职业农民、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等培训工作。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承担外来物种相关管理工作。 6.负责自治州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参与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拟定并监督实施。 7.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自治区、自治州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承办农业涉外事务。参与自治州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