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阿拉山口市农业农村局内设机构信息公开

来源:阿拉山口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序号

机构名称

科室领导

联系电话

机构(科室)职能

办公室地址

办公时间

1

农业办

李晓路

0909-7720064

1.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2.负责农业防灾减灾、负责农作物病虫害趋势调查、分析、预测及防治指导工作;负责阿拉山口市内植物资源的检疫、保护等工作。

3.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负责农业产业化评价体系和产业布局、产业聚集和园区建设;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推动农产品产地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和主食加工业发展;指导农业产业化、农产品加工业市场体系建设。

4.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和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通报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5.负责农业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村实用人才、新型职业农民、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等培训工作。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承担外来物种相关管理工作。

6.负责自治州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参与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拟定并监督实施。

7.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自治区、自治州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承办农业涉外事务。参与自治州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

阿拉山口中心A区3楼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2

畜牧办

阿曼尔百克

0909-7720064

1.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关于发展畜牧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组织全市开展动物防疫、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和其他有关动物防疫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2.承担动物疫病的监测、检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等技术工作。

3.负责制定重大动物应急预案、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调查、控制、扑灭等应急管理工作。

4.负责全市兽医医政和兽药药政监督管理;负责兽医实验室和实验室动物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5.负责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畜禽屠宰行业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开展全市畜禽育种改良工作,研究制定畜禽育种改良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种畜禽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7.负责全市畜牧业科学研究和新技术推广,协调组织畜牧业重大科技项目和科技交流以及技术引进等涉外工作。

阿拉山口中心A区3楼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3

综合办

朱攀柠

0909-7720064

1.主要负责行政工作的规划、管理、协调和监督工作。2.负责拟订总结计划、文件收发催办、人员考勤管理、单位财务管理等。

阿拉山口中心A区3楼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审核人:李晓路